
即六號。古代祭祀時,對與祭祀有關的神祇祭品等所給予的六種美稱。如尊稱神為皇天、上帝,尊稱鬼為皇祖,尊稱豕牲為剛鬣。《周禮·春官·大祝》:“頒祭號于邦國都鄙。” 鄭玄 注:“祭號,六號。”參見“ 六號 ”。
“祭號”一詞在古代文獻中有兩種不同維度的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根據《周禮·春官·大祝》記載,祭號指古代祭祀時對祭祀對象與祭品賦予的六種特定美稱,屬于禮制規範:
此類稱謂通過《周禮》等典籍形成制度,由大祝官頒布至各諸侯國(“頒祭號于邦國都鄙”),體現古代祭祀的等級性與神聖性。
部分現代解釋将“祭號”理解為祭祀儀式中使用的號角,認為其奏響既為儀式環節,也象征對先人的追思。此說法更側重器物功能與情感表達,但未見于早期經典文獻。
研究先秦禮制時應采用第一種解釋,關注其禮法内涵;文學作品中若出現該詞,則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器物還是禮制術語。
祭號是一個具有古典文化意義的詞彙,主要指的是為先祖或英靈舉行祭祀的儀式或儀式中使用的號角。下面将對祭號的具體含義、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組詞、近義詞、反義詞等進行介紹。
祭號指的是祭祀儀式中用來呼喚先祖或英靈的號角,也可指代祭祀儀式本身。在古代,人們通過吹奏祭號來向過世的親人或尊貴的人物表達敬意和懷念之情。
祭號的拆分為“礻”和“號”。其中,“礻”作為部首,表示和祭祀儀式相關的事物;“號”為剩餘部分,表示樂器號角的意思。祭號的總筆畫為10畫。
祭號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祭祀儀式。在傳統文化中,祭祀被視為與祖先溝通的一種方式,通過舉行祭祀儀式來表達對祖先的尊敬和懷念之情。繁體字“祭號”可能在某些古籍中出現,但在現代漢字書寫中已被簡化成“祭號”。
在古代,漢字書寫方式與現代有所不同。以《康熙字典》為例,祭號的古漢字寫法為“祭號”。其中,“祭”字的寫法相對保持一緻,“號”字使用了更多的筆畫來形成虎的形狀。
他吹奏着祭號,表達對先祖的懷念。
祭號的組詞可以有祭祀、號角、祭儀等。
祭號的近義詞可以有祭鼓、祭鐘,反義詞可為普通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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