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都聞知。《墨子·尚同中》:“是以數千萬裡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徧知,鄉裡未徧聞,天子得而賞之。” 漢 司馬相如 《喻巴蜀檄》:“恐遠所谿谷山澤之民不徧聞,檄到,亟下縣道。”
徧聞(biàn wé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徧”(同“遍”)和“聞”構成,意為普遍知曉、廣泛聽聞,強調信息傳播的全面性與覆蓋範圍。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說文解字》釋為“徧,匝也”,指周遍、全面覆蓋,如《詩經·邶風·北門》“政事一埤益我”鄭玄箋“有賦稅之事,則減彼一而以益我,言政徧”。
《說文》曰“聞,知聲也”,引申為知曉、傳布,如《論語·季氏》“聞斯行之”。
兩字組合後,指信息無遺漏地傳達至所有對象。
強調傳播的廣度,如《漢書·武帝紀》載诏書“令天下聞朕意,使明知之”,即要求政令“徧聞”于天下。
側重受衆普遍接收信息的狀态,如《禮記·曲禮上》“聞始見君子者”,孔穎達疏“謂作記之人,徧聞舊說”,指廣泛知曉前人言論。
多用于诏令、禮制等正式場景,如《周禮·秋官·小司寇》“乃宣布于四方,憲刑禁”,鄭玄注“宣,徧也”,體現政令的周知性。
(指通告所有諸侯後才進入蔡國,凸顯程式上的全面告知。)
(強調《春秋》的警示作用廣泛傳播。)
現代漢語中,“徧聞”被“廣為人知”“衆所周知”等替代,但古文中其“周知”的核心理念仍存于“普及”“通告”等詞中,如《現代漢語詞典》釋“遍”為“普遍;到處”,延續了覆蓋性語義。
示例:
唐代韓愈《禘祫議》:“使國子博士周樸等議,參稽典禮,徧聞于朝。”
(指将議案内容全面傳達于朝堂之上。)
參考來源:
“徧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基本釋義
“徧聞”讀作biàn wén,意為“全都聞知”或“廣泛傳播使衆人知曉”。其中“徧”是“遍”的異體字,表示全面、普遍;“聞”指聽聞、知曉。
文獻出處
字義分解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代公文或典籍,強調信息傳遞的全面性,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可替換為“廣為人知”“普遍知曉”等表達。
相關擴展
需注意與“寖聞”(jìn wén,逐漸聽聞)區分,兩者讀音、含義均不同。
“徧聞”體現了古代對信息通達性的重視,常見于強調政令或善行需傳遍各處的語境中。
跋履山川寶翰避人層陰鹑刑搓闆帶歲電照堤遏迪喆凡典匪人富樂刮視聽貴邦過悔寒乞兒涸轍魚還家呼必勒罕濟公傳九梁儁氣慨怅刻石狂慧枯水狼蟲涼棚理則眉飛目舞黏菌扭曲作直乾酪樵迳乞兒暴富七筴窮拉拉其餘鵲音屈眴如壎如篪三師山洞深眷伸懶腰手眼雙廟樹簇書帳死而複生松蓋俗傳損失孫悟空汰留談禅鐵窨退梢玩意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