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徧聞的意思、徧聞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徧聞的解釋

全都聞知。《墨子·尚同中》:“是以數千萬裡之外,有為善者,其室人未徧知,鄉裡未徧聞,天子得而賞之。” 漢 司馬相如 《喻巴蜀檄》:“恐遠所谿谷山澤之民不徧聞,檄到,亟下縣道。”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徧聞(biàn wén)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由“徧”(同“遍”)和“聞”構成,意為普遍知曉、廣泛聽聞,強調信息傳播的全面性與覆蓋範圍。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一、字義解析

  1. 徧(遍)

    《說文解字》釋為“徧,匝也”,指周遍、全面覆蓋,如《詩經·邶風·北門》“政事一埤益我”鄭玄箋“有賦稅之事,則減彼一而以益我,言政徧”。

  2. 《說文》曰“聞,知聲也”,引申為知曉、傳布,如《論語·季氏》“聞斯行之”。

    兩字組合後,指信息無遺漏地傳達至所有對象。


二、詞義特征

  1. 範圍性

    強調傳播的廣度,如《漢書·武帝紀》載诏書“令天下聞朕意,使明知之”,即要求政令“徧聞”于天下。

  2. 被動感知

    側重受衆普遍接收信息的狀态,如《禮記·曲禮上》“聞始見君子者”,孔穎達疏“謂作記之人,徧聞舊說”,指廣泛知曉前人言論。

  3. 權威語境

    多用于诏令、禮制等正式場景,如《周禮·秋官·小司寇》“乃宣布于四方,憲刑禁”,鄭玄注“宣,徧也”,體現政令的周知性。


三、典籍用例


四、語義演變

現代漢語中,“徧聞”被“廣為人知”“衆所周知”等替代,但古文中其“周知”的核心理念仍存于“普及”“通告”等詞中,如《現代漢語詞典》釋“遍”為“普遍;到處”,延續了覆蓋性語義。

示例:

唐代韓愈《禘祫議》:“使國子博士周樸等議,參稽典禮,徧聞于朝。”

(指将議案内容全面傳達于朝堂之上。)


參考來源:

  1. 許慎《說文解字》(中華書局)
  2. 《毛詩正義》(十三經注疏本)
  3. 《論語集解》(朱熹注,中華書局)
  4. 班固《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5. 《禮記正義》(孔穎達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6. 鄭玄《周禮注》(四部叢刊本)
  7. 《春秋左傳正義》(杜預注,北京大學出版社)
  8.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
  9.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10. 韓愈《韓昌黎文集校注》(馬其昶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徧聞”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解析:

  1. 基本釋義
    “徧聞”讀作biàn wén,意為“全都聞知”或“廣泛傳播使衆人知曉”。其中“徧”是“遍”的異體字,表示全面、普遍;“聞”指聽聞、知曉。

  2. 文獻出處

    • 《墨子·尚同中》提到:“天子得而賞之……鄉裡未徧聞”,強調信息未完全傳達到基層。
    • 漢代司馬相如《喻巴蜀檄》中“恐遠所谿谷山澤之民不徧聞”,指官方文書需确保偏遠地區民衆均能知曉。
  3. 字義分解

    • 徧(biàn):同“遍”,表示全面覆蓋、沒有遺漏。
    • 聞(wén):本義為“聽見”,引申為傳播、知曉,如“新聞”“傳聞”等詞均含此意。
  4. 使用場景
    該詞多用于古代公文或典籍,強調信息傳遞的全面性,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可替換為“廣為人知”“普遍知曉”等表達。

  5. 相關擴展
    需注意與“寖聞”(jìn wén,逐漸聽聞)區分,兩者讀音、含義均不同。

“徧聞”體現了古代對信息通達性的重視,常見于強調政令或善行需傳遍各處的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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