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曉。《晉書·車胤傳》:“ 桓溫 在 荊州 ,辟為從事,以辯識義理深重之。”
“辯識”是現代漢語中一個複合動詞,由“辯”與“識”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通過分析、辨别以明确事物本質或真僞。從構詞角度分析,“辯”字本義為争論、辯解(《說文解字》釋“辯,治也”),引申為邏輯層面的辨析;“識”則指認知、判斷(《玉篇》載“識,認也”),二者結合形成對複雜信息的理性處理過程。
在具體應用中,“辯識”強調主體對模糊、相似或具有迷惑性對象的深度區分能力。例如在司法領域指證據真僞的鑒别,在文化研究中用于解讀符號背後的意識形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通過比較分析加以辨别确認”,這一解釋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的權威認證。
該詞與近義詞“辨别”存在細微差異:前者側重基于理性推理的認知行為(如辯識古畫年代),後者更強調基礎性區分(如辨别顔色)。在語用層面,“辯識”多用于學術研究、專業技術等需要系統分析場景,體現了漢語詞彙在表意精度上的層次性。
“辯識”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側重,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通曉與辨别
在古籍中,“辯識”常指對義理或事物的深入理解和通曉。例如《晉書·車胤傳》提到“辯識義理深重之”,強調對道理的透徹掌握。
現代應用
現代用法更側重于技術或日常場景中的識别能力,如:
“辯識”與“辨識”常被視為同義詞,均表示辨認識别。但部分文獻中,“辯識”更強調邏輯分析(如義理辯識),而“辨識”更通用(如物體或特征識别)。
“辯識”是結合理性分析與實踐觀察的認知過程,既可用于抽象概念(如義理),也適用于具體對象(如技術參數、文字)。其内涵隨語境變化,但核心始終圍繞“辨别”與“通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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