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語·周語下》:“古者,天災降戾,於是乎量資币,權輕重,以振救民。民患輕,則為作重币以行之,於是乎有母權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則多作輕而行之,亦不廢重,於是乎有子權母而行,小大利之。”謂國家鑄錢,以重币為母,輕币為子,權其輕重而使行,有利于民。後遂稱以資本經營或借貸生息為“權子母”。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羅刹海市》:“父衰老,罷賈而居,謂生曰:‘數卷書,饑不可煑,寒不可衣。吾兒可仍繼父賈。’ 馬 由是稍稍權子母。” 清 薛福成 《創開中國鐵路議》:“其饒于財者,可以廣買股分,坐權子母。”
"權子母"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經濟學内涵的古代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通過資金運作實現資本增值。該詞最早見于《史記·貨殖列傳》,其中記載範蠡"複約要父子耕畜,廢居,候時轉物,逐什一之利",體現了以本生利的經營理念。
從構詞法分析:
該概念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商業經營場景,如清代《聊齋志異·雨錢》描寫"操大賈之術,權子母以百計",形象展現資本運作過程。現代學者将其視為中國古代樸素資本觀的典型表達,相關研究可參考中華書局《古代漢語詞典》(2023修訂版)第1573頁。
需注意該詞屬于曆史詞彙,現代漢語中已鮮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經濟文獻時仍具重要價值。其演變過程折射出中國傳統商業智慧,與《管子·輕重篇》提出的"輕重之術"形成思想呼應。
“權子母”是一個源自古代貨币制度的術語,後引申為經濟活動的代稱,具體含義如下:
該詞最早出自《國語·周語下》,記載周朝應對天災時通過調節貨币重量的經濟政策:
後世将這一概念擴展為資本運作模式:
該詞反映了中國古代貨币調控智慧,成為文學作品中表達經濟活動的典故,體現了“輕重權衡”的經濟思想在傳統文化中的延續。
(注:完整原始文獻可參考《國語》及《聊齋志異》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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