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攜持诏書。 唐 元稹 《代谕淮西書》:“某月日遣使齎勑送付界首布告訖。”一本作“ 齎敕 ”。
“齎勑”一詞由“齎”和“勑”組成,具體解釋如下:
齎(jī)
該字是“赍”的異體字,意為“攜帶、持拿”,常用于表示奉持某物執行任務,如“赍持诏書”。
勑(chì)
同“敕”,指古代帝王發布的诏令或命令。例如《宋史演義》中提到的“親草勑牍”,即指撰寫敕令文書。
整體含義
“齎勑”可理解為“攜帶皇帝的敕令”,通常用于描述古代官員奉命傳遞或執行诏令的情景。例如:官員齎勑出使,代表皇帝傳達旨意。
注意:
《齎勑》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攜帶勾引”。它形容一個人或物品通過引誘或誘惑的方式來攜帶。這個詞通常用于貶義,表示以不正當的手段攜帶或引誘。
《齎勑》的拼音為jī tì。它由齊部和貝部組成,它們分别是“齊”和“貝”。
根據《康熙字典》,《齎勑》共有20筆。
《齎勑》最早出現在《爾雅》一書中,它是古代文字的一部分。這個詞在古代很少使用,而在現代漢語中也很少被人們所使用。
《齎勑》的繁體字為「齎勑」。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與現代有所不同。《齎勑》在古代的寫法為「齎薙」,「薙」是蘆葦或草木的意思。這個寫法表示以攜帶蘆葦或草木為手段。
1. 他常常利用美女的誘惑來齎勑别人。
2. 那個商人通過誘導消費者來齎勑他們購買昂貴的商品。
暫無相關組詞。
暫無相關近義詞。
暫無相關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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