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宋 高承 《事物紀原·師保輔相·當筆》:“《通典》曰:‘ 肅宗 至德 二年三月,宰相分直政事筆,人知十日。 德宗 貞元 五年五月八日,又分日一人執筆。’迄今為故事曰當筆。”後稱主政為“當筆”。《宋史·高宗紀五》:“﹝ 紹興 七年九月﹞癸酉,命參知政事輪日當筆,權三省事,更不分治常程。”
(2).指主持撰拟文稿。 宋 楊萬裡 《誠齋詩話》:“ 神宗 徽猷閣 成,告廟祝文, 東坡 當筆。” 宋 陳鹄 《耆舊續聞》卷五:“上終不悅,逮升祔二後赦文, 孫抃 承旨當筆。”《續資治通鑒·宋神宗熙甯二年》:“故事,兩制差除,必宰相當筆。”
“當筆”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詞彙,其釋義可從以下角度分析:
一、詞義解析 “當”在古漢語中表示“承擔、擔任”,《說文解字》釋為“田相值也”,引申為擔當責任(來源:《古代漢語詞典》)。“筆”指書寫工具,《釋名》載“筆,述也,述事而書之也”,強調其記錄功能(來源:《辭源》)。組合後,“當筆”指代承擔書寫職責的行為,常見于古代文書工作中。
二、應用場景
三、現代延伸 在當代語境中,“當筆”可指代授權書寫行為。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重要法律文件需由當事人或當筆代理人籤署(來源:《法律文書寫作規範》)。該詞體現了中華文化對文字記錄權威性的重視傳統。
“當筆”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解釋:
宰相輪流主政制度
源于宋代高承《事物紀原》的記載,指宰相按日輪流執掌政事筆,處理國家事務。例如:
主持撰拟文稿的職能
在公文處理中,“當筆”也指負責起草或審定重要文書,常見于官方文件的拟寫流程。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網)将其解釋為成語,形容在關鍵時刻起決定性作用的人或事物,例如比賽中力挽狂瀾的球員。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曆史文獻,可能是基于字面義的引申。
“當筆”的核心含義聚焦于古代政務分工制度,現代延伸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事物紀原》《宋史》等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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