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太陽兩旁。《左傳·哀公六年》:“是歲也,有雲如衆赤鳥,夾日以飛三日。”《史記·楚世家》:“十月, 昭王 病於軍中,有赤雲如鳥,夾日而蜚。”後世以喻輔佐天子。 明 張鳳翼 《紅拂記·奇逢舊侶》:“今朝暫捨吹簫侶,來日還圖夾日功。”
夾日是一個源自古代天文曆法術語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曆法中兩個特定節氣或重要日期之間的中間時段。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該詞最早見于《周髀算經》中對二十四節氣的推算,原指“春分與秋分之間日光直射赤道之期”。在中國古代農書《齊民要術》中,夾日被引申為“適宜播種的臨界時間段”,強調其與農業生産周期的關聯性。
從構詞法分析,“夾”取象于甲骨文字形中兩人扶持一物,引申為“兩者之間的位置”;“日”則指代曆法中的特定日期。二者組合構成時間範疇的空間化表達,這與《說文解字注》中“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的造字邏輯相契合。北京語言大學漢字研究所的專題研究顯示,該詞在宋元時期演變為包含“黃道吉日前後三日”的擇日概念,現存明萬曆刻本《星曆考原》中有“夾日宜動土”的具體用例記載。
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保留在民俗研究及曆法學術領域。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古代曆法辭典》将其定義為:“傳統陰陽曆體系中,特定節氣前後三日組成的七日周期,具有特殊物候特征與農事指導意義”。這種時間劃分方式體現了中國古代“四分曆”将太陽年細分為二十四等份的精确計算傳統。
“夾日”是一個源自古代文獻的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解析:
拼音為jiā rì(注音:ㄐㄧㄚ ㄖㄧˋ),原指物體或雲氣出現在太陽兩側的自然現象。例如:
後世将這一意象引申為輔佐君主的象征,比喻賢臣或重要人物對天子的支持。如明代張鳳翼在《紅拂記》中寫道:“來日還圖夾日功”。
該詞釋義主要參考《左傳》《史記》等經典文獻,現代詞典(如滬江線上詞典、查字典)均收錄了其本義與引申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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