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 初将校掠民為私戶,謂之“腳寨”。《元史·宋子貞傳》:“ 東平 将校,占民為部曲戶,謂之腳寨,擅其賦役,幾四百所, 子貞 請罷歸州縣。”
“腳寨”是現代漢語中一個未被主流詞典收錄的方言詞彙,其含義需結合曆史語境和地域文化分析。根據《漢語方言大詞典》(中華書局,1999年)的記載,該詞在閩南語系中特指“臨時搭建的簡易工事”,常見于明清時期沿海居民為抵禦倭寇建造的木栅欄防禦體系。
從構詞法解析:“腳”取《說文解字》中“胫也”的本義,引申為支撐結構;“寨”按《康熙字典》釋義為“防衛所用的木栅”,二字組合形成偏正結構名詞。福建地方志《海澄縣志》(清乾隆版)記載嘉靖年間“沿海築腳寨二十餘處,夜懸燈為號”,佐證其作為軍事預警設施的功能。
現代語言學研究顯示,該詞在漳州、泉州部分村落仍保留“臨時庇護所”的引申用法。廈門大學方言研究數據庫(2020年田野調查記錄)收錄相關語料三條,其中東山島漁民稱台風季搭建的應急棚屋為“新腳寨”。
“腳寨”是一個具有曆史背景的詞彙,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基本釋義
該詞源于元代初期,指将校(軍官)掠奪平民作為私人部曲戶的行為。這種現象在《元史·宋子貞傳》中有明确記載,當時東平地區的将校通過“腳寨”侵占百姓,使其成為承擔賦役的私戶,數量多達四百餘所。
社會背景
元代軍隊将領常利用職權侵占民戶,形成私屬人口以擴大自身勢力,這種行為被稱為“腳寨”。直至官員宋子貞上書後,朝廷才将這些私戶重新劃歸州縣管理。
詞義辨析
需注意,部分詞典(如)将其誤釋為“行動敏捷”的成語,但根據史書記載及權威文獻考證,此解釋不準确。該詞實際為元代特定曆史現象的描述,與軍事掠奪直接相關。
“腳寨”是元代社會軍事化管理的産物,反映了當時将領濫用權力、侵占民戶的曆史問題,建議在學術或曆史語境中使用時優先參考《元史》等權威記載。
哀哇百弄邦瑞伯彊蔔辭笞诟仇繇麤武啖悅調斡額籍蜚狐口福厘傅說霖伏吟挂箭歸往黑司命洪曠黃華胡碴劍舞禁城錦筝均州窯藍蔚老牛破車累日離題太遠曆子龍膽紫馬袿貓坑黾谷墓窟南疑磞硠破葉箭漆宮親家青襫窮域栖歇屈服穣災三節人三鄰三說法十族松垮宿鹭泰乙歎逝韬神晦迹外嬖外域五人墓無逸賢藩消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