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罵。《舊唐書·崔縱傳》:“ 鄭氏 性剛戾,待 縱 不以理,雖為大僚,每加笞詬。”
“笞诟”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ī gòu,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字面含義
引申含義
部分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引申為對不公正、不合理現象的批評與指責,強調用激烈方式表達不滿。
《舊唐書·崔縱傳》記載:“鄭氏性剛戾,待縱不以理,雖為大僚,每加笞詬。”
此處描述鄭氏性格暴戾,即使崔縱身居高位,仍常對其打罵,印證了該詞的原始含義。
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曆史文獻。
《笞诟》一詞是指對人進行體罰和譴責。在古代社會中,當有人犯罪或犯錯誤時,常常會被迫接受身體的懲罰,并受到言辭上的譴責。
《笞诟》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和“言”。其中,“⺮”是表示“竹”的部首,在漢字中通常用來表示與竹子有關的事物,而“言”則表示言語、語言。
此外,《笞诟》總共有11個筆畫,其中,“笞”有8個筆畫,“诟”有3個筆畫。
《笞诟》這個詞的來源并不明确。但根據文獻記載,它在古代文化中是一個常見的詞彙,用來形容對人進行體罰和譴責。具體的起源和傳承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考證。
《笞诟》的繁體字形狀與簡體字相似,沒有明顯的差異。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有所不同。根據古代文字學家的研究,古時候漢字《笞诟》的寫法可能與現代有所不同,具體寫法需要參考古代文獻和碑銘等資料。
1. 他因犯罪被判處笞诟一百下,以示警戒。
2. 他在公衆面前遭到了嚴厲的笞诟和譴責。
組詞:訓诟、責诟、屍诟。
近義詞:鞭撻、責罵、譴責。
反義詞:褒獎、表揚、贊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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