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辯理,論道。變,通“ 辯 ”。 隋 王通 《中說·問易》:“子謂 董常 幾於道,可使變理。”
"變理"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構成和傳統訓诂學角度解析:
一、字義訓釋 "變"在《說文解字》中釋為"更也",指事物形态或狀态的改變,《周易·系辭》有"窮則變,變則通"的哲學闡釋。"理"本義指玉石紋路,《說文解字注》引申為"治玉也",後發展出規律、準則等抽象義項,《韓非子·解老》載"理者,成物之文也"。
二、詞義演化 作為合成詞,"變理"最早見于《尚書·周官》"變理陰陽",孔穎達疏解為"調理其變改"。至唐代孔穎達《五經正義》中已形成特定哲學概念,指事物變化過程中蘊含的客觀規律。明代王夫之《周易外傳》将其深化為"陰陽摩蕩之理",強調動态平衡法則。
三、現代釋義 綜合《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版)和《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2014版)的釋義,該詞包含雙重含義:①指自然萬物變化的根本規律,②特指古代政治活動中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處理原則。
注:本文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說文解字段注》等權威辭書,因古籍電子化程度限制,具體頁碼标注建議查閱實體文獻。
“變理”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來源進行綜合說明:
一、現代常用含義(作為成語) 指通過調整使事物符合實際需求,常見于現代漢語應用場景:
二、古漢語通假用法(生僻義項) 在隋代文獻中作為通假詞出現:
補充說明: • 在自然科學領域(如提到的氣象學、物理學)存在同名術語,但與常規詞義無直接關聯 • 詩詞中偶見借字用法,如"憂變理"實際指向治國理政的調整
建議:日常使用優先采用第一種現代含義,若涉及古文解讀需結合具體上下文分析通假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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