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接受和繼承良好的風尚傳統。《史記·三王世家》:“ 百蠻 之君,靡不鄉風,承流稱意。”《漢書·董仲舒傳》:“今之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後漢書·文苑傳·杜笃》:“ 太宗 承流,守之以文。” 李賢 注:“ 太宗 , 文帝 也。繼體之君,以文德守之。”
承流是漢語中具有雙重語義指向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結構與曆史文化語境綜合解析。
一、動詞性語義 本義指接受并延續某種流動體系,常見于自然現象與禮制傳統。例如《禮記·月令》描述「東風解凍,承流泉湧」,此處指地下水源承接融雪形成溪流。引申至禮制層面,《周禮》記載「諸侯承流而朝」,特指地方官員遵循中央政令體系,體現古代行政制度的層級性。
二、名詞性語義 作為固定概念時,特指學術思想或藝術風格的傳承譜系。清代章學誠《文史通義》提出「學派承流,必溯其源」,強調文化流派在曆史中的延續性與變異性。現代語言學研究中,該詞被納入「文化基因」理論框架,用以分析傳統技藝、方言等非物質文化的代際傳遞模式。
詞源學依據 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考釋,「承」為會意字,甲骨文象雙手托舉之形,本義為接受;「流」從水,表液态物質的動态延續。二字組合最早見于西周青銅器銘文,印證其語義生成與早期華夏文明的水利治理及宗法制度密切相關。
“承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詳細解釋:
“承流”指接受和繼承前人的事業、成果或良好風尚,并繼續發展。該詞源自《左傳·昭公十年》的“承流而推之,莫如克己”,強調在前人基礎上推進事業。
“承流”既強調對傳統的接受,也包含創新發展的動态過程,常見于曆史、文化及社會傳承的語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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