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治國的七件大事。指祭祀、朝觐、會同、賓客、軍旅、田役、喪荒。《周禮·天官·小宰》:“以法掌祭祀、朝覲、會同、賓客之戒具,軍旅、田役、喪荒亦如之。七事者令百官府共其財用,治其施舍,聽其治訟。” 鄭玄 注:“七事,謂先四,如之者三也。”
(2).指天、地、民與四時之務。《國語·楚語下》:“是以先王之祀也,以一純、二精、三牲、四時、五色、六律、七事、八種、九祭、十日、十二辰以緻之。” 韋昭 注:“七事,天、地、民、四時之務。”
(3). 唐 代武官隨身佩帶的七件東西。指佩刀、刀子、砺石、契苾真、噦厥、針筒、火石。 唐 張九齡 《敕識匿國王書》:“今授卿将軍,賜物二百疋,錦袍、金鈿、七事。”
(4).同“ 七件事 ”。 明 《投梭記·逼娼》:“自從你父親亡後,家中十分艱窘,開門七事,那一件不在做娘的身上。”
“七事”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隨曆史語境不同而變化。以下是綜合古籍和權威資料的詳細解釋:
古代治國七大事
指周代治理國家的核心事務,包括祭祀、朝觐、會同、賓客接待、軍事、田獵勞役、喪葬與災荒管理。這一分類源自《周禮·天官·小宰》,強調國家治理的禮儀與實務結合。
天地民與四時之務
在《國語·楚語下》中,“七事”被解釋為天、地、民三要素與春、夏、秋、冬四時之務的結合,體現古代對自然規律與民生協調的重視。
唐代武官佩飾
唐代武官需隨身攜帶七件實用物品:佩刀(主武器)、刀子(短刀)、砺石(磨刀石)、契苾真(身份憑證)、哕厥(清潔工具)、針筒(縫補用具)、火石(取火工具),反映唐代軍事制度的細節。
同“七件事”
元代後,“七事”常代指日常生活必需品,即“柴、米、油、鹽、醬、醋、茶”。這一用法在文學作品如《警世通言》中頻繁出現,成為民間對基本生計的概括。
補充說明:
建議結合具體文獻語境判斷詞義,例如《周禮》《國語》多指治國或天地四時,而元明文學作品多指生活必需品。
《七事》是一個成語,意思是指七個事情。它常常用來表示某人或某事所做的七件事情。
拆分成部首和筆畫可以得到“言”、“一”、“事”三個部分。其中,“言”是七事的主體,表示說話;“一”表示事情的數量;“事”表示具體的事情。
《七事》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史記·世家》中的記載,其中有一句話是“七事之英”,意為七項出衆的才華才能。後來,人們将這句話引申為七個不同的事情。
《七事》的繁體字為「七事」。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七事》的形狀可能略有不同。然而,它的基本結構和現代寫法相似,都是由三個部分組成。
他在這個項目中做了七事,功不可沒。
七事八事、七事關心。
七事八事、七事五事。
零事、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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