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and over to the state,handover to the collective] 交給國家或集體
“交公”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是将財物、物品等交給國家或集體,具體解釋如下:
核心含義
指個人或單位将原本屬于自己保管或所有的財物,按照法規或制度規定移交給國家、集體或相關公共機構。例如:農民将糧食上交國家(交公糧)、企業将利潤上繳國庫等場景。
詞語結構
使用場景
近義詞與反義詞
“整整一個月時間,從割麥到交公糧……”
“蘭州市質監局……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或曆史背景,中标注的來源。
《交公》是一個成語,意思是向警察、獄警等公安幹部報案、發表意見以及告發他人的行為。
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親」和「言」,拆分後的筆畫是「親」的1畫和「言」的7畫。
《交公》一詞最早出現在明代兒童文學作品《百一公案》中。繁體字為「交公」,簡體字和台灣常用字為「交公」。
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在《百一公案》的作品中,「交」字的古時寫法為「交」字底下有一個「立」字旁,而「公」字的古時寫法中,「公」字的右邊有一個「聿」字旁。
1. 他為了保護家人的安全,勇敢地交公。
2. 她因為受到欺淩,毅然決定交公。
相關的組詞有:交報、交警、交費、交通、交流等。
近義詞:報案、申訴、檢舉。
反義詞:包庇、隱瞞、掩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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