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染指于鼎”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漢語成語,出自《左傳·宣公四年》。其字面含義為“将手指伸入鼎中沾染食物”,後比喻企圖占有或獲取不應得的利益。據記載,春秋時期鄭國公子宋因預感自己将品嘗到鼋(鼈類)肉而手指顫動,後果然得鄭靈公賞賜鼋羹,但因君臣矛盾,鄭靈公故意未分食給他。公子宋憤怒之下“染指于鼎”,以此表達不滿,最終引發弑君之亂。
從語義演變看,該成語包含兩層内涵:
權威文獻如《漢語大詞典》及《古代漢語詞典》均将其列為典型曆史典故成語,強調其警示意義。在現代漢語中,該詞常用于書面語或正式場合,暗含對貪婪行為的批判。
引用來源:
“染指于鼎”是一個古代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解釋:
源自《左傳·宣公四年》。故事講述鄭靈公設宴時,故意不賜鼋(大鼈)湯給大臣子公,子公憤怒之下将手指伸入鼎中蘸湯品嘗,以此表達對利益被剝奪的不滿。後因矛盾激化,子公弑君。
比喻以不當手段謀取非分利益,或強行介入他人權責範圍。常用于批評貪婪、越界行為。
現多用于文學或正式語境,警示不可貪圖不屬于自己的權益,強調遵守規則。
如需進一步了解典故細節,可查閱《左傳》原文或權威曆史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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