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冒昧、輕慢。謙詞。 宋 蘇轼 《與滕達道書》之十:“某晚生,蒙不鄙與遊,又令與立字,似涉僭易,願公自命,郤示及作字説,乃寵幸也。” 宋 秦觀 《答傅彬老簡》:“然僕昧陋,不能具曉盛意,中間有未然處,輒為左右具言之,惟閤下恕其僭易,幸甚幸甚。” 宋 周密 《齊東野語·父執之禮》:“前日登門展慶,蒙公敦篤事契,俾納貴禮,於公有撝謙之光,使老者增僭易之過。”
“僭易”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使用較少,其含義需結合古漢語語境理解。根據權威漢語詞典及古籍文獻,其釋義與用法如下:
僭易(jiàn yì)
指言行超越本分且輕率冒犯,包含兩層含義:
合指因态度輕率而做出不合身份或禮法的行為,帶有冒犯之意。
例句:
“臣不敢僭易陳辭,恐失禮制。”
(意為:臣下不敢輕率越分地陳述意見,以免違背禮法。)
《康熙字典》引《說文》:
二者組合強調“越分而輕慢”的行為。
王念孫《廣雅疏證》:
釋“僭”為“儗”(比拟),指擅自比拟上位者;“易”通“偒”,表輕率(卷四·釋诂)。
《漢語大詞典》:
明确标注“僭易”為“越禮輕慢”,多用于臣子對君上、晚輩對尊長的冒犯言行(第1卷,第1603頁)。
古代語境:
多用于公文、奏章中,形容下級對上級或平民對貴族的失禮行為。如宋代奏疏常見“僭易幹誅”(越分冒犯應受罰)的請罪用語。
現代用法:
該詞已罕用,但可引申描述任何“逾越權限且态度輕慢”的行為,如:“他僭易插手部門事務,引發不滿。”
《康熙字典》(電子版):
國學大師網提供原文檢索:
《廣雅疏證》(清·王念孫):
中華書局點校本,1983年版。
《漢語大詞典》:
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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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易”是古漢語中表“越分輕慢”的複合詞,強調因言行失當造成的禮法冒犯,現代僅存于特定文獻或仿古語境。
“僭易”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需結合文獻語境具體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兩種解釋方向:
基本含義
表示“冒昧、輕慢”,常用于書信或對話中,作為自謙之詞,表達對他人的尊重。
詞源解析
少數資料(如)提出“僭易”意為“擅自篡奪他人權益”,但此說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與“僭越”“篡易”等詞混淆。
主要用于古代文人書信往來或正式場合,表達以下情境:
推薦采用第一種解釋,即作為謙詞表示“冒昧”。若在文獻中遇到該詞,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避免與相似詞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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