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犹言冒昧、轻慢。谦词。 宋 苏轼 《与滕达道书》之十:“某晚生,蒙不鄙与游,又令与立字,似涉僭易,愿公自命,郤示及作字説,乃宠幸也。” 宋 秦观 《答傅彬老简》:“然僕昧陋,不能具晓盛意,中间有未然处,輒为左右具言之,惟閤下恕其僭易,幸甚幸甚。” 宋 周密 《齐东野语·父执之礼》:“前日登门展庆,蒙公敦篤事契,俾纳贵礼,於公有撝谦之光,使老者增僭易之过。”
“僭易”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较少,其含义需结合古汉语语境理解。根据权威汉语词典及古籍文献,其释义与用法如下:
僭易(jiàn yì)
指言行超越本分且轻率冒犯,包含两层含义:
合指因态度轻率而做出不合身份或礼法的行为,带有冒犯之意。
例句:
“臣不敢僭易陈辞,恐失礼制。”
(意为:臣下不敢轻率越分地陈述意见,以免违背礼法。)
《康熙字典》引《说文》:
二者组合强调“越分而轻慢”的行为。
王念孙《广雅疏证》:
释“僭”为“儗”(比拟),指擅自比拟上位者;“易”通“偒”,表轻率(卷四·释诂)。
《汉语大词典》:
明确标注“僭易”为“越礼轻慢”,多用于臣子对君上、晚辈对尊长的冒犯言行(第1卷,第1603页)。
古代语境:
多用于公文、奏章中,形容下级对上级或平民对贵族的失礼行为。如宋代奏疏常见“僭易干诛”(越分冒犯应受罚)的请罪用语。
现代用法:
该词已罕用,但可引申描述任何“逾越权限且态度轻慢”的行为,如:“他僭易插手部门事务,引发不满。”
《康熙字典》(电子版):
国学大师网提供原文检索:
《广雅疏证》(清·王念孙):
中华书局点校本,1983年版。
《汉语大词典》: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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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易”是古汉语中表“越分轻慢”的复合词,强调因言行失当造成的礼法冒犯,现代仅存于特定文献或仿古语境。
“僭易”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需结合文献语境具体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方向:
基本含义
表示“冒昧、轻慢”,常用于书信或对话中,作为自谦之词,表达对他人的尊重。
词源解析
少数资料(如)提出“僭易”意为“擅自篡夺他人权益”,但此说法缺乏权威文献支持,可能与“僭越”“篡易”等词混淆。
主要用于古代文人书信往来或正式场合,表达以下情境:
推荐采用第一种解释,即作为谦词表示“冒昧”。若在文献中遇到该词,需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避免与相似词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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