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見死不救。 唐 皇甫枚 《三水小牍·王知古》:“若固相拒,是見溺不救也。請舍外廳,翌日可去。”
“見溺不救”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倫理批判色彩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指“目擊他人溺水卻無動于衷不予救援”,引申為對處于危難境地者冷漠旁觀的行為。該表述可追溯至中國古代倫理思想體系,如《孟子·離婁下》提出“恻隱之心,仁之端也”,強調對他人苦難的共情是道德行為的起點。
從構詞法分析,“見”表目睹狀态,“溺”特指溺水險境,“不救”則凸顯主觀不作為,三者組合形成具有遞進關系的譴責性語義結構。據《漢語成語考釋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版)記載,該成語多用于批判社會道德缺失現象,與“見義勇為”“扶危濟困”等美德形成鮮明對比。
在語義演變方面,《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納入“社會公德”相關詞條,強調該行為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倡導的互助精神。需要注意的是,此成語與更常見的“見死不救”存在細微差異:“溺”特指水患場景,而“死”涵蓋更廣泛的危難情境,二者在修辭層面形成具象與抽象的互補關系。
“見溺不救”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1. 基本釋義
指看見他人溺水而不施以援手,比喻對處于危難中的人冷漠旁觀、不予救助的行為。該成語與“見死不救”同義,均含貶義色彩,強調缺乏同情心和責任感。
2. 結構與出處
3. 使用場景與延伸意義
多用于批評社會中的冷漠态度,例如面對他人遭遇困境(不限于溺水)時袖手旁觀的行為。
4. 相關表達
5. 例句參考
“見溺不救的人,往往被指責為麻木不仁。”
如需進一步了解該成語的古典用例或不同語境下的延伸含義,可查閱唐代筆記小說《三水小牍》或權威成語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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