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 詭辯 ”。
“詭辨”是“詭辯”的異體寫法,兩者含義完全一緻,均指一種通過歪曲邏輯或事實進行狡辯的論證方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詭辯”指表面上運用邏輯推理,實則通過混淆概念、偷換論題等手段,将錯誤觀點僞裝成正确結論的論證方法。其本質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議論”(,),常被用于為錯誤立場辯護或掩蓋真相。
需注意“詭辯”與正常辯論的區别:前者以混淆是非為目的,後者以追求真理為宗旨。黑格爾指出,詭辯的本質是“以虛假根據否定真理”()。
提示:現代漢語規範寫法為“詭辯”,“詭辨”屬異體字。若需更完整的例句或哲學分析,可查閱權威詞典(如)或邏輯學專著。
《詭辨》這個詞指的是通過狡猾和巧妙的辯駁手法,迷惑他人,使其無法得出正确的結論。它常常用于形容那些善于使用似是而非的論證方式來誤導他人的人。
《詭辨》這個詞可以拆分成“言”和“蔔”兩個部首,并有12個總筆畫。
《詭辨》一詞最早出現在《醒世姻緣傳》這一明代小說中,描寫了一個虛僞狡猾的角色,以憑借詭辯能力玩弄他人。
《詭辨》的繁體字寫作「詭辨」。
在古時候,「詭辨」的寫法稍有不同,字形如下:
詭:言旁加奇旁,表示奇異的言論。
辨:言旁加扁旁,表示分辨争辯。
他善于使用詭辨,以迷惑他人的判斷。
詭計、詭谲、辨别、辨認、辨析
詭辯、辨識、分辨
明辨、明晰、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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