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貶退廢黜。《書·泰誓中》:“天乃佑命 成湯 ,降黜 夏 命。” 孔 傳:“言天助 湯 命使下退 桀 命。”《後漢書·皇後紀上·章德窦皇後》:“案前世 上官太後 亦無降黜,其勿復議。”
(2).貶職。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上:“臣不可以苟免,乞降黜以明典憲。” 清 昭槤 《嘯亭雜錄·仲副憲》:“又劾大學士 趙國麟 、侍郎 許希孔 等往工部胥役 俞 姓家弔喪,有失大臣之禮。諸人為之降黜有差。”
“降黜”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析:
貶退廢黜
指通過降級或罷免的方式剝奪權力或地位,常用于政治或官場語境。例如《尚書·泰誓中》記載:“天乃佑命成湯,降黜夏命”,意為上天助商湯廢黜夏朝()。《後漢書》中也有類似用法,如“案前世上官太後亦無降黜”,強調對權貴的罷黜()。
貶職
指降低官職等級,屬于較輕的處罰形式。宋代周煇《清波别志》提到官員因失職“乞降黜以明典憲”,清代昭梿的記載中亦有官員因失禮被貶職的案例()。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字形演變,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漢典等工具書()。
降黜是一個表示降低地位或廢黜罷免的詞語。其意指将某人的地位、職位降低或廢黜罷免。
降黜的部首分别是"⻐"(馬)和"黍"(谷類作物),部首馬代表字的含義與馬有關,部首谷則表示與農業有關。
根據部首和其他部分的筆畫,降黜這個詞可以拆分為8個筆畫。
降黜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演變的過程。在古代,國家或王朝統治者對于危害社會秩序或違背法律的人會采取降低地位或罷免的措施,以示懲罰或警示他人。因此,降黜這個詞就表示了這一過程。
降黜在繁體字中的寫法仍然是"降黜"。
在古代,降黜這個詞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但基本上與現代寫法相似,仍然是"降黜"。
1. 因為行為不當,他被降黜了官職。
2. 政府決定對違法行為進行降黜制裁。
3. 降黜依法進行,以維護社會秩序。
降落、降水、降溫、降級、降低。
罷免、免職、降職、降級。
提拔、晉升、升級、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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