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牒狀的意思、牒狀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牒狀的解釋

(1).訴訟文書。《魏書·源子恭傳》:“ 徐州 表投化人 許團 并其弟 周 等。究其牒狀, 周 列雲己 蕭衍 黃門侍郎……真僞難辨,請下 徐 揚 二州密訪,必令獲實。” 清 王夫之 《薑齋詩話》卷二:“《春秋》則以俗吏爰書、訟魁牒狀丑詆之詞,取已往之君臣,恣其詬厲。”

(2).官府的文書、證件。《新唐書·百官志二》:“﹝司記﹞掌宮内文簿入出,録為抄目,審付行焉。牒狀無違,然後加印。” 清 蔣士铨 《第二碑·題坊》:“蒙諭取到前朝官給地券執照二紙……騐先朝牒狀,紅泥出印床。”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牒狀是漢語詞彙中具有特定曆史背景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與古代文書制度相關。從構詞法分析,“牒”指古代官府往來文書的統稱,如《漢語大詞典》解釋為“官府文書,證件”;“狀”則指陳述事件或申訴的文書,如《辭海》定義為“向上級陳述事實的文書”。

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指兩類文書:

  1. 行政文書:特指官府間傳遞的正式公文,常見于唐代戶籍管理制度,如《唐六典》記載的“每歲一造計帳,三年一造戶籍,皆縣留五比,州留三比,尚書省留兩比”
  2. 訴訟憑證:作為司法程式中的書面憑證使用,如宋代《慶元條法事類》提及訴訟需“具牒狀申官”

從語用學角度,“牒狀”屬于古代行政司法體系的專業術語,具有格式規範、内容明确的特點。其消亡與現代行政體系變革直接相關,清代《大清會典》仍保留該詞,但近代逐漸被“公函”“訴狀”等替代。

網絡擴展解釋

“牒狀”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具體含義及解釋如下:

一、基本詞義

  1. 訴訟文書
    指古代用于訴訟或法律糾紛的正式文件。例如《魏書·源子恭傳》記載,徐州官員在審理許團等人案件時,需“究其牒狀”以辨真僞。

  2. 官府的文書、證件
    泛指官方頒發的各類公文或憑證。如《新唐書·百官志》提到司記官員需确保“牒狀無違,然後加印”,強調其行政效力。


二、詳細釋義與用例

  1. 訴訟功能

    • 用于記錄案件細節、當事人陳述及審理結果。清代王夫之在《薑齋詩話》中批評某些文風“如訟魁牒狀”,比喻其刻闆且缺乏文采。
    • 南朝時期亦稱為“牒訴”,如孔稚圭《北山移文》中提及。
  2. 行政功能

    • 包括地契、執照等官方憑證。清代蔣士铨在《第二碑·題坊》中描述“驗先朝牒狀”以确認土地權屬。

三、曆史演變


四、相關文獻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等權威辭書或具體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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