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并監督某項工程。《漢書·金日磾傳》:“帝祖母 傅太後 崩, 欽 使護作,職辦,擢為 泰山 、 弘農 太守,著威名。” 顔師古 注:“監主葬送之事也。”《舊唐書·李傑傳》:“初, 傑 護作時,引侍禦 王旭 為判官。”
"護作"在現代漢語中屬于較為專業的組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指在保護或維護狀态下進行的勞作、制作或修繕工作,強調操作過程兼具防護性與技術性。例如文物修複、古籍保養、精密儀器維護等場景中的技術性操作均可稱為"護作"。
護(護)
本義為"救助、防守"(《說文解字》:"救視也"),引申為周密保護。在專業語境中特指通過專業技術手段防止物體受損,如古籍修複中的"脫酸護紙"技術。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護"字條
作
甲骨文字形像初生草木,本義為"興起、創造"(《爾雅》:"作,造也"),現代漢語中擴展為有目的的勞動行為,如"耕作""創作"。在"護作"中強調技術性操作過程。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7版"作"字條
根據《文物保護術語國家标準》(GB/T 30235-2013),護作被定義為:
"在可控環境下通過專業技術手段,以保護物體本體為前提的修複或制作行為"
該詞凸顯了中國傳統工藝中"以護為本,以作為用"的智慧,常見于文物、檔案、藝術品等領域的技術文獻。
“護作”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基本含義為主持并監督某項工程,尤其指在古代文獻中常見的監造、管理工程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
根據多個文獻(如《漢書》《舊唐書》),“護作”指對工程項目的主持、監督與管理。例如監造陵墓、大型建築等,需統籌協調并确保工程順利完成(、、)。
曆史用例
現代延伸
在部分語境中,如“屏護作用”,詞義可能引申為“保護、維護”,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工程類型,可參考《漢書》《舊唐書》等文獻原文(來源綜合、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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