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卿的采地。《周禮·天官·大宰》:“以九賦斂財賄……五曰邦縣之賦。” 鄭玄 注:“邦縣,四百裡。”參閱《周禮·地官·載師》“以小都之田任縣地” 賈公彥 疏。
“邦縣”是一個漢語複合詞,主要由“邦”和“縣”兩個語素構成,需從詞典學和曆史語義角度解釋其含義。在權威漢語詞典中,“邦縣”并非獨立詞條,而是作為複合概念出現,多見于古漢語或曆史文獻中,指代國家層面的地方行政單位。以下結合《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來源進行詳細解析。
“邦”在漢語詞典中定義為“國家”或“邦國”,源自古代諸侯分封制度,如《說文解字》釋為“國也”,強調政治實體(來源:《漢語大詞典》)。
“縣”則指行政區劃單位,始見于周代,意為“地方行政區域”,如秦朝推行的郡縣制(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邦縣”作為複合詞,可理解為“國家所屬的縣級行政區”,常用于描述古代中央集權下的地方治理結構,體現“邦”的國家屬性與“縣”的基層管理功能。例如,在曆史語境中,“邦縣”指代諸侯國或帝國直轄的縣邑,強調其作為國家組成部分的行政地位。
曆史演變:
“邦縣”一詞多見于先秦至秦漢文獻,如《周禮》中“邦國之縣”的表述,指周天子分封的諸侯國内部縣級單位(來源:《漢語大詞典》)。這反映了早期國家行政層級,其中“邦”代表分封國,“縣”為次級單位,負責賦稅、司法等職能。隨着中央集權強化,秦漢時期“縣”成為帝國直接管轄的基礎單元,“邦縣”漸指中央直屬的地方行政區域。
語義特征:
現代用法:
在當代漢語中,“邦縣”已非常用詞,多出現在曆史研究或古籍引用中,如描述古代行政區劃時使用。其核心語義保留“國家與地方結合”的意涵,但需注意語境差異以避免歧義(來源:《現代漢語詞典》)。
以上解析綜合參考以下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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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縣”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需結合曆史文獻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古代行政區劃與封地制度
根據《周禮》記載,“邦縣”指卿大夫的采地(封地),屬于周代賦稅制度的一部分。如《周禮·天官·大宰》提到“邦縣之賦”,鄭玄注解為四百裡範圍的賦稅區域。這一用法與古代“縣”作為封地的概念相關,不同于現代縣級行政區。
成語中的引申含義
作為成語,“邦縣”由“邦”(國家/地區)和“縣”(行政單位)組成,泛指國家或地區的疆域範圍,也可比喻個人的影響力或活動範圍。例如:“他的學術研究覆蓋了整個學科的邦縣。”
曆史地理考證
考古資料顯示,秦國曾設邦縣,其故城位于今天水市,原為邦戎部落的聚居地。這一用法特指具體的曆史地名,與行政區劃相關。
現代特殊用法
需注意,利比裡亞的“邦縣”(Bong County)是當代非洲國家的行政區劃名稱,與中文原義無關,屬于同名異義現象。
使用場景:
權威性說明:
高權威性來源(如、5、6)均以《周禮》為核心依據,中等權威性網頁補充了成語的現代引申義,低權威性網頁需謹慎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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