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 洞庭湖 和 湘江 地帶。常用來代指 湖南 。 宋 嶽飛 《奏乞除在外宮觀第二劄子》:“奉聖旨, 嶽飛 已平 湖 湘 。” 清 錢謙益 《金陵雜題絕句》之十二:“舊曲新詩壓教坊,縷衣垂白感 湖 湘 。” 陳家英 《有懷秀元三妹北洋女師範即次其韻》:“ 湖 湘 詞祖推騷體, 江 左門才數 謝 家。”
"湖湘"是一個具有深厚曆史文化内涵的地域概念,主要包含以下釋義:
地理範疇
指中國湖南省境内以洞庭湖、湘江流域為核心的區域,涵蓋湘、資、沅、澧四大水系覆蓋範圍。其核心區域以長沙、湘潭、嶽陽等城市為代表,是湖南的代稱。
文化符號
特指發源于湖南地域的獨特文化體系(湖湘文化),以儒家理學為根基,融合楚文化精神,強調經世緻用、敢為人先、心憂天下的價值取向。
詞源演變
"湖"即洞庭湖,"湘"為湘江,二者自先秦文獻(如《史記·貨殖列傳》)即作為地理标識。宋代"湖湘學派"興起(胡安國、張栻為代表),使該詞從地理概念升華為文化符號。
精神内核
清代曾國藩、左宗棠等湘軍領袖将"湖湘精神"具象化為務實革新、擔當天下的實踐品格,近代更孕育了毛澤東、劉少奇等革命家。
《漢語大詞典》
定義:"湖南省洞庭湖和湘江地帶,亦代指湖南省"(上海辭書出版社,1997)。
《湖湘文化通史》
強調其"以理學為體,事功為用"的文化特質,嶽麓書院為重要載體(嶽麓書社,2015)。
《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
标注其地理範圍"北至洞庭,南抵五嶺,東界羅霄,西達武陵"(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5)。
現代語境中,"湖湘"既指地域實體(如"湖湘經濟圈"),亦承載文化認同,常見于學術研究(如湖南大學"湖湘文化研究中心")、政策文件(《湖南省文旅發展規劃》)及媒體傳播(湖南日報"湖湘周刊")。
注釋
: 引自《漢語大詞典》第6冊,第123頁
: 參考《湖湘文化通史》導論章
: 《中國曆史地名大辭典》"湖湘"條目
“湖湘”一詞的含義可從地理、曆史、文化三個維度綜合解析:
地理概念
指湖南省境内的洞庭湖與湘江流域,因該區域是湖南的核心地帶,故常代指整個湖南省。湖南位于長江中遊,因大部分地區在洞庭湖以南而得名(古稱“湖南”即由此來)。
曆史淵源
該詞最早見于宋代文獻,如嶽飛《奏乞除在外宮觀第二劄子》記載其平定湖湘地區。清代文人錢謙益的詩作中亦用“湖湘”代指湖南的人文風貌。
文化象征
湖湘文化以楚文化為根基,融合中原思想,形成了經世緻用、敢為人先的獨特精神。近代代表人物如毛澤東、彭德懷等均受此文化影響。水彩畫、詩詞等藝術形式中也常見湖湘地域特色的表達。
注意:個别資料(如)将“湖湘”解釋為湖南、湖北兩省合稱,但此說法未被主流權威文獻支持,建議以地理代指湖南的釋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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