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嗣的嫡子。《左傳·闵公二年》:“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非大子之事也……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 陸德明 釋文:“適,丁歷切,本又作嫡。”
“嗣適”是由“嗣”與“適”組成的複合詞,在古漢語中具有特定含義。根據《漢語大詞典》和《古代漢語詞典》的釋義,具體解析如下:
一、構詞解析
二、詞義考據 “嗣適”在古代文獻中多指符合宗法制度的繼承人,特指嫡長子繼承制下的法定繼位者。例如《春秋公羊傳注疏》提到“立適以長不以賢”,其中“適”即強調嫡系身份,與“嗣”組合後強化了繼承權的合法性。
三、使用範疇 該詞屬于禮制用語,主要用于先秦至漢代文獻,涉及宗法制度、繼承權争議等語境。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但在研究古代禮法制度時仍具學術價值,可參見中華書局《十三經注疏》中相關注釋。
“嗣適”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宗法制度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嗣適(拼音:sì dí)指承嗣的嫡子,即正妻所生的長子,是家族法定的繼承人。該詞強調血緣正統性和繼承權,常見于先秦文獻,如《左傳》。
《左傳·闵公二年》記載:“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 意為國君的嫡長子不可率軍出征,因其身份關乎國家繼承秩序,需避免風險。
在宗法制度下,嫡長子繼承制是維系家族權力結構的核心規則。“嗣適”作為法定繼承人,享有優先繼承權,這一制度深刻影響了古代政治與社會結構。
現代漢語中該詞已罕見,多用于曆史研究或古籍解讀。需注意與“嗣子”“嫡嗣”等近義詞的細微差别:“嗣適”更強調“嫡出”身份,而“嗣子”可包含過繼或非嫡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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