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互相指責、揭發。 明 沉德符 《野獲編·科場二·科道争為主考》:“至癸巳冬,而紛紛互訐愈不休。”《清史稿·穆宗紀一》:“以侍郎 薛煥 、通政使 王拯 互訐,均予降調,并申誡臣工。” 魯迅 《華蓋集續編·不是信》:“這不是明明白白的麼,報社收津貼,連同業中也互讦過,但大家都自稱為公論。”
互讦(hù jié)是漢語成語,指雙方互相指責、攻擊或揭發對方過錯的行為,常用于描述激烈争執的場景。具體解析如下:
基本含義
指兩個或多個個體/團體因意見分歧或利益沖突,通過語言或行動相互攻擊、揭露對方的缺點或錯誤。該詞強調對立雙方在争執中持續否定對方,而非尋求共識。
曆史與文學用例
明代沈德符《野獲編》記載官員“紛紛互訐愈不休”,清代《清史稿》描述官員互揭導緻降職,魯迅也以此詞諷刺同行攻擊現象,說明其多用于正式或公共事務中的激烈沖突。
使用場景與影響
常見于政治、學術或人際關系中,如辯論雙方互相揭短、同事因競争彼此诋毀等。這種行為往往加劇矛盾,導緻關系破裂或問題複雜化。
理性溝通建議
現代語境下,互讦被視為低效溝通方式。提倡通過對話協商解決問題,避免情緒化攻擊,如職場矛盾可通過第三方調解而非公開指責。
例句:
“在政策辯論會上,雙方代表互讦對方數據造假,會議一度陷入僵局。”
“互另”(互讦)是一個常見的漢字詞語,拆分部首為“亻”和“讠”,筆畫數為12畫。它源自于古代漢字演變,形成于秦朝。
在繁體字中,“互另”的寫法為「互另」。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有一些使用了不同的部首或筆畫表達相同的意義。對于“互另”這個詞,古代有一種稱作“互裏”的寫法,使用了“彳”作為部首,加上其它的筆畫。
“互另”一詞常用于描述雙方相互指責或争吵的情況,形容互相攻擊或互相指責的行為。例如:
他們兩個整天互另,不停地争吵。
與“互另”相關的組詞有:
- 互相指責
- 雙方争吵
- 争執不休
與“互另”意義相近的詞語有:
- 對峙
- 相争
- 争吵
與“互另”意義相反的詞語有:
- 和解
- 調解
- 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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