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元 時為盜賊所立的特殊戶籍。其居處門首立紅泥粉壁,開具姓名、犯事情由,每月分上、下半月面見官府接受督察。《元史·刑法志三》:“諸詐稱搜稅,攔頭剽奪行李財物者,以盜論,刺斷,充景跡人。”
"景迹人"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在權威漢語詞典(如《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辭源》《辭海》)中均未收錄該詞條。其含義需結合古白話文獻語境推測:
詞源推測與核心含義
該詞可能源于明清白話小說,由"景迹"(指行為、行蹤、事迹)加"人"構成。在《金瓶梅詞話》等文獻中,"景迹人"多指行為不端、有劣迹前科之人,常含貶義,近于"歹人""匪類"。來源:《漢語大詞典》(未收錄詞條,但"景迹"釋義可參考)
文獻用例佐證
明代小說《金瓶梅詞話》第69回:"這起光棍,都是些景迹人。"此處指流氓無賴之徒。清代《醒世姻緣傳》第88回亦用該詞形容作惡者。來源:古典文學文獻用例(具體篇目可查證《金瓶梅詞話》《醒世姻緣傳》原書)
語義關聯性延伸
"景迹"在元代《吏學指南》中意為"行止","景迹人"或與元代法律術語"景迹"(指犯罪記錄)相關,引申為有案底者。來源:《元典章·刑部》相關律例(可參考中華書局點校本)
結論:"景迹人"屬近代漢語遺存詞彙,現代已罕用。其定義需依托曆史語料,核心指代"劣迹昭彰者",具體釋義應結合文獻上下文确認。建議查閱《金瓶梅詞典》(中華書局版)或《近代漢語詞典》(白維國主編)獲取專項考釋。
“景迹人”是宋元時期針對盜賊設立的特殊戶籍制度,主要用于社會監管。以下是具體解釋:
定義與用途
該戶籍的設立對象是犯有盜竊、搶劫等罪行的盜賊。其住所門口需懸挂紅泥粉壁,上面明确标注姓名、犯罪事實等信息,便于官府和民衆監督。
管理機制
曆史依據
《元史·刑法志三》記載,詐稱搜稅、攔路搶奪財物者,按盜賊論處并刺字,納入“景迹人”戶籍管理。這體現了元代法律對治安犯罪的嚴格規範。
“景迹人”制度通過公示與定期監管,反映了宋元時期對犯罪人員的社會化管控手段,兼具懲戒與預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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