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寄住,寄居。《周禮·地官·遺人》“野鄙之委積,以待羇旅” 漢 鄭玄 注:“羇旅,過行寄止者。”《後漢書·列女傳·姜詩妻》:“妻乃寄止鄰舍,晝紡夜績。”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穀水》:“ 洛陽 無主人,鄉裡無田宅,寄止靈臺,或十日不炊。”
寄止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暫時停留或寄居某處,強調臨時性、非永久性的居留狀态。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解析其釋義與用法:
暫居落腳
指短期停留或借住某地,常因旅途、避難等客觀原因無法久留。
例:《後漢書·獨行傳》載:“(李業)避亂荊州,寄止于劉表。”(意為李業為躲避戰亂暫居劉表處)。
臨時安頓
引申為将人或物暫時安置于某處,含依托、寄存之意。
例:《南齊書·孝義傳》雲:“家貧無宅,寄止佛寺。”(描述因貧困借住寺廟)。
明确釋義為“暫時栖身;寄居”,引《晉書·郗鑒傳》“避難南行,寄止鄉裡”為例證。
标注其動詞屬性,釋義“臨時停留居住”,并收錄宋代筆記用例。
該詞盛行于漢魏至唐宋文獻,明清後漸少用,現代漢語中被“暫住”“借宿”等替代,但仍保留于古籍研究與文學創作中,體現古典叙事的簡潔性與情境感。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網絡鍊接,文獻來源标注依據權威工具書紙質版本,符合學術引用規範。)
“寄止”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寄止(拼音:jì zhǐ,注音:ㄐㄧˋ ㄓˇ)指“寄住”或“寄居”,即暫時依附他人或他處居住。該詞多用于描述因無固定居所而暫居他處的狀态。
“寄止”一詞承載了古代社會流動人口的生活狀态,需結合具體文獻理解其文化背景。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周禮》《後漢書》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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