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浮誇的言行使衆人興奮激動,博取衆人的稱贊和支持。《漢書·藝文志》:“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譁衆取寵。” 顔師古 注:“譁,諠也。寵,尊也。” 宋 洪適 《羅尚書墓志銘》:“其學問醇正,筆力雄健,言必關於教化,不出奇以譁衆取寵。”
||以浮誇的言行博取衆人的好感、誇獎或擁護。語出《漢書·藝文志》:“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譁衆取寵。” 顔師古 注:“譁,諠也。寵,尊也。” 魯迅 《集外集·選本》:“往複幾回之後,有一面一定拉出‘動機論’來,不是說反對者‘别有用心’,便是‘嘩衆取寵’。” 毛6*澤6*東 《改造我們的學習》三:“這種态度,有實事求是之意,無嘩衆取寵之心。” 孫犁 《澹定集·讀作品記(三)》:“庸俗的吹捧,隻能助長作家的輕浮,産生嘩衆取寵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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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嘩衆取寵”是由“嘩衆”與“取寵”構成的成語,指通過誇張言行博取衆人關注或贊賞。該詞出自《漢書·藝文志》“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苟以嘩衆取寵”,含明顯貶義色彩。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其核心表現為“用浮誇的言辭或行為迎合大衆,以謀取好感或支持”。
從構詞角度分析,“嘩”字本義為喧鬧,《說文解字》釋作“讙也”,引申為虛張聲勢;“寵”字從宀龍聲,《康熙字典》注“尊居也”,此處特指獲取特殊優待。二者組合形成“以虛張聲勢的方式謀求特殊地位”的語義内核。
該成語在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批評缺乏實質内容的行為,如《人民日報》語言用例庫顯示,常見搭配包括“切忌嘩衆取寵”“杜絕嘩衆取寵式宣傳”等語境,多指向學術、傳媒、網絡社交等領域的形式主義現象。近義詞“沽名釣譽”側重名譽獲取,“矯揉造作”強調行為刻意性,而反義詞“實事求是”“腳踏實地”則構成語義對立。
“嘩衆取寵”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huá zhòng qǔ chǒng,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指通過浮誇的言行迎合大衆喜好,以博取關注、贊賞或支持,多含貶義。這種行為常帶有虛僞性和投機性,目的是為個人利益而迎合他人。
該成語強調通過不實或誇張手段獲取關注,需注意其貶義色彩。使用時需結合語境,避免誤用為中性或褒義表達。如需更多例句或出處解析,可參考《漢書》或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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