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後的約會。 宋 柳永 《夜半樂》詞:“到此因念,繡閣輕抛,浪萍難駐。歎後約丁寧竟何據。” 宋 司馬光 《和範景仁疊石溪》詩:“已買漁樵舍,毋令後約差。”
“後約”是一個漢語詞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兩種主要解釋:
基本含義:指事後才有的約定,表示在事情發生後才追究責任或做出應對的行為。
詳細解釋:由“後”(事後)和“約”(約定)組成,強調行為的滞後性。例如,某些人可能在問題出現後才制定規則或承擔責任,帶有一定的批評或諷刺意味。
基本含義:指“日後的約定”或“未來的約會”。
用法與例證: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宋代文學相關研究。
《後約》是一個漢語詞語,意為兩個人之間事後達成的約定。通常是在某些情況發生之後,通過雙方達成共識,約定未來的行動或措施。
《後約》這個詞可以拆分為兩個部首:一為“一”字旁,二為“足”字旁。其中,“一”字旁表示數目一、單一;“足”字旁表示有節制、適度。
根據部首和漢字筆畫,可以得到“後約”這兩個字的拆分形式為:後(一、丨、一、一)和約(一、一、丶、一、一)。
《後約》在現代漢語中并沒有明确的來源,但可以理解為“後”和“約”的組合。其中,“後”表示時間上的“之後”,“約”表示雙方的“約定”。
《後約》的繁體字為「後約」。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後約》并沒有明确的具體形式,因為它是現代的一個詞語。古代的寫法通常根據具體的意思來組合不同的漢字來表達。
1. 他們在商議後約定了下一步的行動計劃。
2. 我們之間有一個後約,如果我遲到了,就請你先開始。
後來、後悔、後果、約定、約會、約束
事後協議、事後約定、事後安排、後期約定
事前約定、預約、提前約定、前期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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