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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人的意思、爵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爵人的解釋

以爵位或官職授人。 漢 班固 《 * 通·爵》:“爵人於朝者,示不私人以官,與衆共之義也。”《後漢書·爰延傳》:“故王者賞人必酬其功,爵人必甄其德。”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掌故·尹侍禦奏折》:“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刑人於市,與衆棄之。”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爵人"是古代漢語中具有制度屬性的專有名詞,指代君主授予臣民爵位的行為主體或受爵對象。該詞最早見于《禮記·王制》"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的記載,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個層面:

一、制度執行角度 指周代實施爵位授予的專職官員,即《周禮》所載的"司士"官職。據《周禮·夏官·司士》記載"掌群臣之版,以治其政令。歲登下其損益之數,辨其年歲與其貴賤",這類官員負責考核人才、拟定爵級,是爵祿制度的具體實施者。

二、受爵主體角度 特指通過特定功績獲得爵位封賞的個體。東漢班固在《白虎通義·爵篇》中明确"爵者,盡也,各量其職盡其才也",強調獲爵者需具備相應的德能功績。如《漢書·食貨志》記載漢武帝時期"武功爵"的授予對象,就包含軍功卓著的将士與輸粟濟邊的富民。

三、禮法象征角度 承載着"别貴賤,序尊卑"的禮制功能。《春秋繁露·五行相生》指出"爵人者,所以章有德",通過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的确立,構建起等級分明的社會秩序。這種制度設計在甲骨文"侯"字(象形為箭射靶心)、金文"伯"字(象形為持耒首領)等古文字形态中仍可窺見其原始内涵。

曆代注疏家如鄭玄、孔穎達等均強調"爵人必于朝,與衆共之"的程式正義性,這種制度在秦漢時期發展為二十等軍功爵,至隋唐後逐漸演化為勳官制度,成為中國古代官僚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網絡擴展解釋

“爵人”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根據語境不同可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一、動詞用法(授予爵位或官職)

指君主或朝廷将爵位、官職賜予他人,體現公開選拔、不私授官職的原則。例如:

二、名詞用法(有爵位的人)

現代引申為名詞,指代擁有爵位的貴族或身份尊貴者,常見于成語中。例如:

詞源特點

該詞由“爵”(古代酒器/爵位)和“人”組成,既保留了封賞的動作含義,又衍生出身份象征的名詞含義。在古籍中多用于強調封賞的公正性,如班固、爰延等曆史文獻均有相關記載。

注:現代使用中,名詞用法多出現在成語或文學化表達中,日常語境更常見動詞性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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