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治”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弘治”是明朝第九位皇帝明孝宗朱祐樘的年號,使用時間為公元1488年至1505年,共18年。此時期以政治清明、經濟恢複著稱,史稱“弘治中興”。孝宗勤于政事、任用賢臣(如劉健、李東陽等),整頓吏治,減免賦稅,使明朝中期出現短暫繁榮。
單字釋義
文化象征
作為年號,其命名體現了儒家治國理念,強調通過仁政與德治實現國家興盛。
“弘治”既是一個曆史年號,也承載着治國理念的深層文化内涵。需注意,非曆史語境下(如現代人名)使用時,可能僅取字面寓意。
《弘治》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廣泛宣揚和執行治理”。具體來說,弘指廣大的範圍,治指統治和治理。
《弘治》的拆分部首是“弓”和“治”,其中弓為首部,治為末部。
它的總筆畫數是11劃。
《弘治》一詞最早出現在明朝的年號,意為“廣泛宣揚和執行治理”。在這個時期,帝王通過制定政策、執法等手段來統治國家、治理社會。
《弘治》的繁體字為「弘治」,保留了原始的形态和意義,隻是筆畫的書寫形狀有所變化。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和現代有所不同,例如《弘治》的寫法可能會有變化。然而,由于沒有具體标準,不同的文獻和碑文會有不同的寫法,因此無法準确描述其古時候的寫法。
1. 帝王通過弘治政策,使國家經濟繁榮發展。
2. 這位領導者以弘治之道治理國家,赢得了人民的贊譽。
1. 弘揚:廣泛宣傳和推廣。
2. 治理:管理和管理。
3. 弘傳:廣泛傳播和傳揚。
1. 宣揚:廣泛傳播和宣傳。
2. 推廣:廣泛推動和傳播。
1. 約束:限制和控制。
2. 挫折:阻礙和阻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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