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調查。《新唐書·狄仁傑傳》:“ 仁傑 子 光遠 得書上變,後遣使案視。” 宋 蘇轼 《上文侍中論榷鹽書》:“頃者三司使 章惇 建言,乞榷 河北 京東 鹽,朝廷遣使案視,召 周革 入覲,已有成儀矣。”
“案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調查、審查,主要用于描述對事件或案件的詳細考察過程。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案視”由“案”(指案件、文書)和“視”(指審視、察看)組成,字面意為對案件或事務的仔細調查。例如《新唐書》中記載,狄仁傑之子因上書告變,朝廷“遣使案視”,即派人調查核實。
曆史文獻用例
現代語境中的使用
現代漢語中,“案視”較少使用,屬于較為書面化的表達,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法律相關文本中。其近義詞包括“查案”“審查”等,但“案視”更突出對細節的逐一檢視。
結構分析
總結來看,“案視”是一個具有曆史色彩的詞彙,多用于描述官方或正式的調查行為,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含義。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司法術語,可參考《新唐書》或蘇轼相關著作。
案視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部分組成:案和視。
案的部首是木,筆畫數為8;視的部首是見,筆畫數為7。
案的本義是指木闆,後來引申為用木闆搭建的案子,用來放置物品。視的本義是指看、注視。将兩個字合在一起,表示通過視覺來觀察、察看案子上的物品。
《康熙字典》中收錄的繁體寫法為「按視」。
古時候,案視的拼音可能為「an4 shi4」。
他用案視着書面上的字。
- 案件:指法律處理的事情或案例。 - 視角:指觀察、看待問題的角度或立場。 - 案頭:指案子頂部的位置,也用來代指辦公桌。
觀察、瞻仰、察看
閉目、忽視、忽略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