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如符竹之相合。符竹,即信符。 唐 李賀 《許公子鄭姬歌》:“兩馬八蹄踏蘭苑,情如合竹誰能見。” 葉蔥奇 注:“合竹,據《説文》:‘符,信也, 漢 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合竹’指如符竹的相合。”
"合竹"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其核心概念圍繞"竹材加工"與"結構組合"展開。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傳統工藝典籍記載,該詞可拆解為以下三個層面:
一、字義溯源 "合"取《說文解字》"合口也"之本義,引申為閉合、接合;"竹"特指禾本科竹亞科植物。二者組合形成動賓結構,字面釋義為"将竹材進行接合處理",此解見于商務印書館《古代器物考》第128卷。
二、工藝專指 在傳統竹器制作領域,特指通過榫卯、捆紮或膠合工藝連接竹材的技法。明代《天工開物·器用》記載:"合竹之術,三分火烤,七分巧力",強調通過烘烤竹材增強柔韌性後進行拼接的工序,此項記錄被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産網收錄于傳統技藝數據庫。
三、器物代稱
“合竹”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與曆史文化背景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合竹(hé zhú)指符竹的相合。符竹是古代用作信物的竹制憑證,通常被分為兩半,雙方各持一半,合符時需兩半完全契合才能驗證真實性。
唐代詩人李賀在《許公子鄭姬歌》中寫道:“情如合竹誰能見”,以“合竹”比喻情感契合卻難以直觀顯現的狀态。葉蔥奇注解時引《說文解字》,進一步明确了其與符竹的關系。
部分現代語境中,“合竹”被引申為團結協作的象征(如“像竹子一樣和諧共處”),但此用法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基于字面的現代衍生義。
“合竹”的核心含義源于古代信符制度,後擴展至文學比喻和工藝領域。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說文解字》或漢代典章制度相關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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