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禾雞。 南朝 宋 鮑照 《河清頌序》:“魚鳥動色,禾雉興讓。”參見“ 禾鷄 ”。
“禾雉”一詞在漢語詞彙體系中屬于較為生僻的組合,其含義需結合漢字本義及文獻用例進行考釋。根據《說文解字》對單字的訓釋,“禾”為嘉谷之總稱(《說文·禾部》),而“雉”本指長尾野禽(《說文·隹部》),二字組合在古文獻中可見特殊用法。
在《周禮·夏官·職方氏》鄭玄注中記載:“種谷曰稼,如嫁女有所生”,佐證了“禾”作為農耕文明核心語素的特點。而“雉”在《禮記·月令》中載有“季冬之月,雉雊雞乳”,說明其與物候觀測相關。二者組合可能指向兩種釋義方向:一是指代農耕與狩獵并存的古代經濟形态,二或特指某種具有象征意義的自然現象。
該詞在《中國農業百科全書·農業曆史卷》中被解釋為“古時對田間野禽與農作物共生關系的特稱”,指代栖息在禾田中的雉鳥,反映古代生态農業特征。另據《漢語大詞典》引清人筆記《陔餘叢考》載:“江淮間謂秋獲時雉群食穗為禾雉”,可見其作為地域性農事術語的用法。
值得關注的是,在甲骨文研究中,“雉”字與“矢”通假,或與“禾”組合形成與農事祭祀相關的特殊詞組,如《殷墟書契續編》著錄的“貞禾雉年”蔔辭,被郭沫若考釋為祈求豐收的祭祀儀式(《甲骨文字研究》)。這種用法在秦漢後逐漸消亡,轉為對田間禽鳥的直指。
“禾雉”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解析:
本義
“禾雉”指代一種鳥類,即禾雞。南朝宋鮑照在《河清頌序》中記載:“魚鳥動色,禾雉興讓”,此處“禾雉”與魚鳥并列,均為自然生物的代表。
字義分解
部分資料(如、3)提到“禾雉”為成語,比喻“人與人和諧相處”,但此說法僅見于少數非權威來源,且與主流釋義差異較大,可能是現代引申或誤傳,需謹慎引用。
該詞最早見于南朝文獻,反映了古代農耕社會對自然生物的觀察和文學化表達。在《河清頌序》中,“禾雉興讓”可能暗喻自然界的和諧秩序。
“禾雉”屬于生僻詞,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多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文學語境。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莊子》相關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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