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dentical] 完全相等的;産生或實現同一的——主要指邏輯命題和數學的方程與演算所表示、産生或實現的方面
"恒等"是現代漢語中具有數學與邏輯學雙重屬性的專業術語,其核心含義指兩種表達形式在任何條件下都完全相同的特性。從漢語詞典角度可作如下解析:
一、基本釋義 "恒等"由"恒"(持久不變)與"等"(等同)構成複合詞,表示關系雙方始終保持完全一緻的狀态。《現代漢語規範詞典》将其定義為"無論其變量取何值都成立的等式關系",《漢語大詞典》則強調其"數學表達式中各部分始終等同的特性"。
二、詞源分析 該詞最早見于1933年商務印書館《數學名詞》術語彙編,對應英文"identity"的漢譯定型。構詞法采用偏正結構,"恒"作狀語修飾中心語素"等",體現中國古代"恒久不易"的哲學思想與西方數學概念的融合。
三、應用領域
四、辨析要點 與近義詞"相等"的區别在于:"相等"強調特定條件下的數值等同,而"恒等"突出全域範圍内的絕對一緻性。如方程$x+2=5$是相等關系,而$(a+b) ≡ a+2ab+b$屬于恒等關系。
“恒等”是一個在不同學科中有特定含義的術語,以下是其核心解釋:
“恒等”強調某種關系或性質在定義域内的絕對成立性,核心是“無例外的一緻性”。數學中的恒等式和函數是其最典型的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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