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于禮教。 唐 獨孤及 《獨孤府君墓志》:“明誠應物,和禮正家。”
“和禮”是由“和”與“禮”組合而成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基本含義
“和”指和諧、友好,“禮”指禮節、敬意。兩者結合表示以和諧友好的态度待人,遵守禮節并表達尊重。例如《論語·學而》中“禮之用,和為貴”,強調“禮”的實現需以“和”為價值核心,兩者相輔相成。
哲學與文化内涵
在儒家思想中,“和禮”體現了制度規範與精神内核的統一:“禮”是外在的行為準則,而“和”是内在的處世态度,剛柔相濟,共同維系人際關系的平衡。唐代獨孤及在墓志銘中提到的“和禮正家”,也反映了這一理念在傳統倫理中的應用。
應用場景
延伸解釋
部分文獻提到“和禮”可指“合于禮教”,即符合傳統道德與風俗形成的規範,但這一解釋多見于低權威性資料,需結合語境謹慎使用。
“和禮”既是一種融合和諧态度與禮節規範的行為準則,也是儒家文化中重要的倫理概念,適用于日常生活、社會活動及哲學讨論。
《和禮》是一個常用詞彙,意思是指和諧的禮儀或和善的行為。
《和禮》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口”和“礻”。它的總筆畫數為12。
《和禮》一詞最早出現在《堯典》中,是中國古代文化傳承中的一部分。
《和禮》的繁體為「和禮」。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和禮」的書寫可能與現代略有差異,但基本上仍可以辨認。
1. 他以和禮的态度對待每一個客人。
2. 隻有通過和禮的外在行為,我們才能夠傳遞真摯的友善。
1. 和諧:指事物之間相互協調、平衡和一緻。
2. 禮儀:指社會各界人士在交往中遵循的行為規範。
1. 和睦:指人與人之間關系融洽、和諧。
2. 友善:指對人友好、親切。
1. 沖突:指意見、利益等的不一緻,導緻矛盾或戰争。
2. 矛盾:指事物之間的對立、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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