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分段。 清 龔自珍 《妙法蓮華經四十二問》:“第三問:此經應作何科判?答:吾初讀《法華》白文,審是二分;及見智者文句,果判二分,大喜曰:凡夫知見,乃與大師闇合。”
“科判”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不同解釋:
本義
指對文章或經典進行分段解析。該詞最早見于清代龔自珍的《妙法蓮華經四十二問》,其中提到“科判”即對佛經内容的層次劃分()。
延伸用法
在司法領域,個别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對案件進行科學判定和審理”,強調依法審判和科學方法()。但此用法較少見,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引申。
在佛學研究中,“科判”是解析經典的重要方法,起源于東晉道安法師,用于劃分經文結構()。其核心功能是通過邏輯分類,幫助學習者系統理解教義:
分層結構
功能意義
科判不僅是知識整理工具,更是一種思維訓練,強調通過結構化分析提升對佛法的領悟()。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科判的五級劃分或道安法師的三分法,可參考相關佛學文獻。
《科判》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指以科學方法進行判斷和做出決策。科判強調借助科學知識和理性思維來判斷問題的對錯,以及做出符合實際和公正的決策。
《科判》這個詞的部首是“禾”和“刂”,它的總筆畫數是8。
《科判》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簡單明了,就是将“科”和“判”兩個字組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新的詞語。
《科判》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科判」。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關于《科判》這個詞來說,古時候的寫法略有不同,但整體意思仍然相同。
1. 通過科判,我們可以更加客觀地判斷事實和真相。
2. 他運用科判的方法進行研究,做出了有力的論證。
組詞:科學、判斷、科學判斷
近義詞:科學決策、科學評判
反義詞:主觀判斷、武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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