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佛教語。禅宗指繼承祖師衣缽而主持一方叢林的僧人。 宋 蘇轼 《器之好談禅戲語器之可同參玉闆長老》詩:“叢林真 百丈 ,法嗣有橫枝。”《紅樓夢》第二二回:“五祖欲求法嗣,令諸僧各出一偈。”
(2).指學藝等方面的繼承人。 宋 施彥執 《北窗炙輠》卷上:“時夜半起,槌其法嗣門,索火甚急,法嗣知其得句也。” 金 王若虛 《滹南詩話》卷三:“ 魯直 開口論句法,此便是不及古人處,而門徒親黨以衣鉢相傳,號稱法嗣,豈詩之真理也哉?” 元 劉壎 《隱居通議·詩歌一》:“合二十五人以為法嗣,謂其原流皆出 豫章 也。”
法嗣是漢語中具有宗教哲學内涵的專有名詞,其釋義可從以下三個維度解析:
一、詞源釋義 該詞由"法"與"嗣"複合構成。"法"指佛教教義體系,"嗣"表繼承關系,合指在宗教傳承體系中獲得正統繼承權的弟子。《漢語大詞典》記載此詞最早見于宋代禅宗典籍。
二、宗教内涵 在禅宗體系中專指經正式儀軌确認的衣缽傳人。據《景德傳燈錄》記載,六祖惠能通過"菩提本無樹"的偈語獲得五祖弘忍認可,成為禅宗第六代法嗣。
三、曆史演變 明清時期發展為嚴格的傳法制度,各宗派通過"傳法卷"确認法嗣身份。現代佛學研究顯示,臨濟宗迄今已傳承四十八代法嗣,曹洞宗傳承五十二代,形成完整的法脈譜系。
權威參考資料:
“法嗣”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在佛教(尤其是禅宗)語境中,“法嗣”指繼承祖師衣缽、主持一方叢林的僧人。這一概念強調法脈的正統延續,例如禅宗五祖弘忍選擇六祖慧能作為法嗣的故事。宋代蘇轼的詩句“叢林真百丈,法嗣有橫枝”也印證了這一用法。
在更廣泛的領域,“法嗣”可指代技藝、學術或事業的繼承者。例如宋代文獻中提到的詩人黃庭堅(魯直)的“法嗣”群體,即指其門徒在詩歌創作上延續其風格。金代王若虛的《滹南詩話》中批評了盲目尊崇“法嗣”而忽視創新的現象。
若需進一步了解佛教法嗣制度或具體曆史案例,可參考《紅樓夢》第二十二回相關情節,或蘇轼的禅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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