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指古樂調和之鐘、編離之磬,配置適當,發音和諧。《禮記·明堂位》:“ 垂 之和鐘, 叔 之離磬。” 鄭玄 注:“和離,謂次序其聲、縣也。” 孔穎達 疏:“ 垂 之和鐘者, 垂 之所作調和之鐘; 叔 之離磬者, 叔 之所作編離之磬……聲,解和也;縣,解離也。言縣磬之時,其磬希疏相離。”
(2).舊律指夫妻同意離異。《唐律·戶婚下》:“若夫婦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
“和離”一詞在不同語境下有如下含義:
古代離婚制度
指夫妻雙方自願協商解除婚姻關系的形式,最早見于唐代《唐律·戶婚》,需丈夫籤署“放妻書”。與單方面“休妻”不同,和離強調雙方合意,允許女方保留嫁妝,類似現代協議離婚。
古樂術語
原指鐘磬等樂器配置適當、音律和諧的狀态,出自《禮記·明堂位》。
法律條文與潛規則
唐代雖規定“若夫妻不相安諧而和離者不坐”,但在男尊女卑的社會中,女性實際離婚自由受限。名義上的“自願”常受家族壓力或經濟因素影響。
與“休妻”的差異
休妻基于“七出”條款(如無子、不孝等),具有懲罰性質;和離則無過錯前提,理論上更平等。
網絡語境中,“和離”有時被借用形容人際關系疏遠,但此用法非傳統定義。
和離是古代制度中相對進步的離婚形式,但需結合社會背景理解其實際執行,不能簡單等同于現代婚姻自由。
《和離》是由兩個詞組成的成語,意思是和睦相處和分别離開。它是一個相互矛盾的詞語,表示人際關系中的兩種不同狀态。
《和離》這個成語拆分成兩個部分,《和》字的部首是口,筆畫數為8;《離》字的部首是禸,筆畫數為9。
《和離》這個成語源自于《詩經·小雅·南有嘉魚之什》中的一句詩:“既替餘以蕃,又申之以握,既和餘以離,又申之以揭。”其中“既和餘以離”一句描寫了離别之情。繁體字中,《和》字保持不變,《離》字寫作「離」。
在古代,漢字寫法常常有變化。相傳在商代時期,漢字就已開始演化。關于《和離》這個詞,古時的寫法可能有所差異,但基本上與現代字形相似。
1. 他們的友誼雖然已經和離,但他們仍然保持着聯繫。
2. 在世界各地的人們和離後,可以通過互聯網保持聯繫。
和睦、和諧、和解、離别、離散、離奇
分道揚镳、分手、分離
和好、團聚、重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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