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河皷 ”。星名。屬牛宿,在牽牛之北。一說即牽牛。《史記·天官書》:“牽牛為犧牲。其北河鼓,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 司馬貞 索隱引 孫炎 曰:“河鼓之旗十二星,在牽牛北。或名河鼓為牽牛也。”《文選·張衡<思玄賦>》:“觀壁壘於北落兮,伐河鼓之磅硠。” 李善 注:“《爾雅》曰:‘河鼓謂之牽牛。’今 荊 人呼牽牛星為檐鼓,檐者荷也。” 宋 陳師道 《題桂》詩之一:“桃李摧殘風雨春,天孫河鼓隔天津。” 明 張綸 《林泉隨筆》:“‘河皷臨星紀兮。’今按兩《雅》、 柳氏 《乞巧文》,河皷蓋牽牛之異名。 俞 註以為其位在鬥牛之間,不知的指何星也。” 郭沫若 《星空》詩:“目光炯炯的大犬、小犬,監視在天河兩邊,無怪那牧牛的河鼓,他也不敢出現。”
河鼓(hé gǔ)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内涵的古代天文術語。根據《漢語大詞典》的定義,河鼓為“星官名,屬牛宿,亦稱天鼓”,特指牽牛星(即牛郎星)及其兩側的河鼓一、河鼓二三星組成的星官。這一概念在《史記·天官書》中已有記載:“牽牛為犧牲,其北河鼓。河鼓大星,上将;左右,左右将。”
從天文學角度,河鼓三星位于天鷹座,其中河鼓二即現代天文學中的“Altair”(牛郎星),是夏季大三角的頂點之一。其命名源于古代對星象的拟物化認知,河鼓被視為“天河之鼓”,象征天界傳遞訊息或軍事調度的信號工具。這種天文意象在《爾雅·釋天》中被描述為“河鼓謂之牽牛”,印證了其與農耕文化的關聯性。
在民俗文化中,河鼓衍生出豐富的傳說體系。據《荊楚歲時記》注引,河鼓三星被附會為牛郎、織女及其子女的化身,成為七夕節的核心象征。唐代李白《拟古十二首》中“銀河倒挂三石梁,香爐瀑布遙相望”的描寫,即暗含河鼓星象的文學意象。
該詞彙的語義演變體現了漢語詞彙系統的特征:從具體星象指稱(先秦時期),到軍事象征(漢代“天鼓主軍鼓”),最終定型為七夕文化符號(唐宋以後)。這種曆時性變化在《中國天文學史》等專著中均有詳細考據。
“河鼓”一詞有兩種主要釋義,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或文化背景,可參考《史記》《爾雅》等古籍或天文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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