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顯的征驗;明證。《書·胤征》:“聖有謩勳,明徵定保。” 孔 傳:“徵,證;保,安也。聖人所謀之教訓,為世明證,所以定國安家。” 唐 薛用弱 《集異記·邢曹進》:“籲!西方聖人,恩祐顯灼,乃若是之明徵也。” 嚴複 《救亡決論》:“既設之後,雖學生年有出入,尚未聞培成何才,更不聞如何器使,此則北洋練兵練将,不用西法之明徵。”
“明征”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詞義解析
“明”指明确、顯著,“征”指證據、征兆。合起來表示顯著且确鑿的證據或現象,常用于描述具有說服力的客觀事實或現象。
例如《尚書·胤征》中提到“明徵定保”,即通過聖人的謀略作為明證來安定國家。
使用場景
近義詞與反義詞
若需引用古籍或學術文本,優先采用“明證”含義;若在特定語境下遇到成語用法,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确認。更多例句可參考和。
《明征》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明”和“征”兩個字組成。
“明”字的部首是日,總共有八個筆畫;“征”字的部首是彳,總共有九個筆畫。
《明征》一詞源自于古代漢語,在古代通常用來形容明亮而征服的事物。它可以用作動詞或名詞。
在繁體字中,“明”字和“征”字的形狀略有不同,但意思相同。
在古代漢字書寫中,“明”字的寫法有時會使用“日”字旁,表示太陽或光明;而“征”字的寫法會加入一些額外的筆畫,例如在彳字旁加一點表示行軍。
1. 他的笑容明征着他的喜悅。
2. 經過一番明征,他成功地解決了困境。
明亮、明朗、征服、征程。
光明、閃亮、征伐。
昏暗、模糊、退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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