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帝慰谕公卿、誡約朝臣的文書。 宋 秦觀 《代謝敕書獎谕表》:“今月日進奏院遞到勑書一道。” 明 葉盛 《水東日記·會奏遣使迎複》:“勑書既下,則惟言報禮,不及迎復。”
勑書的詳細釋義
勑書(音同“敕書”),是古代中國帝王诏令文書的一種特殊形式,屬下行公文,主要用于頒布重大政令、封贈官員、賞賜功勳或訓誡臣屬。其名稱由“勑”(同“敕”)與“書”組合而成,“勑”本義為“誡命”“诏令”,引申為帝王自上而下的權威指令。
“勑”為“敕”的異體字,《說文解字》釋:“敕,誡也。從攴(pū,手持器械),束聲。”段玉裁注:“凡官府告誡之文皆曰敕。”其結構體現以權威約束之意,凸顯帝王對臣民的訓示功能。
勑書以黃紙書寫,加蓋皇帝玺印(如“敕命之寶”),格式嚴謹。據《唐六典》,唐代敕書分“發日敕”“敕旨”“論事敕書”“敕牒”四類,其中“論事敕書”用于任免官員、封爵授勳,與勑書功能高度重合。
勑書是帝王封贈官員的主要載體,如宋代《宋史·職官志》載:“凡文武官封贈、父母妻室,皆給勑命。”明清時期發展為“诰命”“敕命”制度,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均屬勑書範疇。
用于重大軍事調度或政策頒布,如《舊唐書·太宗本紀》載李世民頒勑書置義倉;明代《大明會典》規定,邊鎮将領調兵需持“勑書”為憑。
勑書與诏書雖同為帝王文書,但存在層級差異:
勑書制度體現了古代“王言如絲,其出如綸”的皇權象征,其文書格式、用印規範及傳遞流程均被納入曆代《會典》,成為中央集權行政體系的重要環節。明清時期,勑書更與科舉、封贈制度結合,衍生出“敕命夫人”“敕建牌坊”等社會榮譽符號。
注:因“勑”為“敕”的異體字,現代漢語詞典多收錄“敕書”為主詞條,釋義為“皇帝頒給官員的任命或封贈文書”(《漢語大詞典》)。
參考資料(基于權威典籍與制度文獻,暫未提供網絡鍊接):
“勑書”是古代中國的一種官方文書形式,具體含義如下:
基本釋義
指皇帝用于慰谕公卿或誡約朝臣的文書。這類文書通常具有權威性,用于傳達帝王對臣屬的嘉獎、告誡或行政指令。
字詞考據
使用場景
多用于朝廷内部,如嘉獎功績、申斥過失或頒布重要政令。其性質介于诏書與谕令之間,内容側重對特定官員群體的訓示。
補充說明
需注意可能存在注音錯誤(正确讀音應為chì shū),建議結合《說文解字》《曆代诏令集》等權威文獻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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