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刺配。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四:“﹝ 胡奕修 ﹞得其姦,奏之,黥竄 化州 ,籍沒貲産,一方稱快。”《宋史·鄭戩傳》:“ 長安 故都多豪惡, 戩 治之尚嚴,甚者至黥竄,人皆惕息。”
黥竄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彙,指古代兩種刑罰的合稱,即“黥刑”與“流放”的結合。具體釋義如下:
黥(墨刑)
指在犯人面部或身體其他部位刺刻文字或圖案,并塗以墨汁的刑罰。此刑源于周代,旨在通過肉體印記與精神羞辱對罪犯施以懲戒,使其終身攜帶犯罪标記。《漢語大詞典》記載其為“五刑”之一,屬肉刑範疇。
竄(流放)
指将罪犯強制遷徙至邊遠荒僻之地的刑罰,即“放逐”。此刑旨在通過地理隔離剝奪其社會聯繫,常見于重罪懲處。《尚書·舜典》中“流宥五刑”即為其早期記載。
黥竄的複合含義
作為刑罰組合,“黥竄”指先對犯人施以黥刑,再将其流放至邊地。此刑制在宋代尤為典型,如《宋史·刑法志》載:“凡犯盜者,刺環于耳後;三犯杖,黥面赴遠惡處。” 明清時期逐漸廢止肉刑,但流放制度仍存。
曆史文獻參考
社會文化意義
黥竄不僅體現古代刑罰的殘酷性,亦反映傳統社會對“罪人标識”與“空間隔離”的雙重懲戒邏輯。其廢止标志着中國刑罰制度從肉刑向勞役刑的文明演進。
“黥竄”是一個古代刑罰相關的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釋:
“黥竄”指古代刑罰中的刺配,即黥刑(面部刺字)與流放(竄)的結合。這一刑罰常見于宋代,主要用于懲治重罪或豪惡之徒()。
“黥竄”是古代結合肉刑與流放的複合刑罰,反映了傳統法律中的嚴酷性。其具體實施案例多見于宋代文獻,需結合曆史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宋史》《老學庵筆記》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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