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寬大不苛細。《後漢書·東夷傳論》:“昔 箕子 違衰 殷 之運,避地 朝鮮 。始其國俗未有聞也,及施八條之約,使人知禁,遂乃邑無淫盜,門不夜扃,回頑薄之俗,就寬略之法,行數百千年。” 宋 蘇轍 《龍川别志》卷下:“若置 确 不問,則於皇帝孝治為未足,若不少加寬略,則於太皇太後寬政為少損。”
“寬略”為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語義可從字源與文獻用例兩個維度解析:
一、字源構成 “寬”本義指房屋闊大,《說文解字》釋為“屋寬大也”,引申為度量寬容、政策寬松。“略”甲骨文作田界劃分狀,本義為經營土地,後衍生出謀略、簡省等義項。《漢語大詞典》指出二者組合後形成“寬大簡略”的複合語義。
二、文獻義項
“寬略”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kuān lüè,其核心含義為寬大不苛細,即指處理事務或待人時寬容、不拘泥于繁瑣細節。以下是詳細解釋:
“寬略”強調在原則範圍内采取寬松的态度,避免過度嚴苛或繁瑣的要求。常用于描述政策、法規或人際交往中的寬容尺度。
《後漢書·東夷傳論》
文中提到箕子在朝鮮推行“八條之約”,通過“寬略之法”改變當地風俗,最終實現“邑無淫盜,門不夜扃”的社會效果,體現了寬略政策在治理中的作用。
宋·蘇轍《龍川别志》
記載了宋代政治決策中的權衡:“若不少加寬略,則於太皇太後寬政為少損”,說明寬略需與孝治、時局相協調,避免極端化。
“寬略”與“闊略”(kuò lüè)含義相近,但後者更側重“簡省、不拘小節”(如《漢書》《三國志》中的用例),需注意區分。
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背景,可參考《後漢書》《龍川别志》等原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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