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銘記于心。 唐 韓愈 《上賈滑州書》:“是宜小子刻心悚慕,又焉得不感而鳴哉?”《資治通鑒·漢獻帝建安二十年》:“大慙,謹已刻心,非但書紳也。” ********* 《敬告同鄉書》:“夫 康 梁 ,同一鼻孔出氣者也。 康 既刻心寫腹以表白其保皇之非僞,而 梁 未與之決絶,未與之分離。”
“刻心”是一個漢語複合詞,由“刻”和“心”組成,其核心含義與“深刻銘記”相關。根據《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該詞包含以下兩層釋義:
本義:銘刻于心,強調記憶的深刻性
指将事物或情感深深刻在心底,常用于表達對重要教訓、恩情或信念的不可磨滅的記憶。例如《後漢書·獨行傳》中“镌金刻心,沒世不忘”,即以金屬雕刻為喻,形容記憶的永久性。
引申義:用心專注,體現精神的投入
在近現代語境中,“刻心”可引申為“全神貫注”或“用心鑽研”。例如老舍在《四世同堂》中描述“刻心習藝”,即指專注于技藝的錘煉。
用法示例:
參考來源:
“刻心”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
用心深刻、認真對待
形容人在學習、工作或處理事務時專注且勤奮,不敷衍了事。例如:“他做事刻心,從不馬虎。”
補充說明:這一含義強調态度上的投入,常見于描述日常行為或工作場景。
銘記于心
指将某事深刻記在心中,多見于古籍或近代文獻。例如唐代韓愈《上賈滑州書》中“刻心悚慕”,以及孫中山《敬告同鄉書》中“刻心寫腹”的用法,均表示銘記或鄭重承諾。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韓愈、孫中山相關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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