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頒行。 明 李贽 《複鄧石陽》:“堂堂天朝,行頒《四書》、《五經》于天下。”
行頒是漢語中的一個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頒布并施行(法令、制度等)”,強調官方權威機構将成文的規定公開宣布并正式推行。以下從詞典釋義角度詳細解析:
字義分解
二者結合後,“行頒” 強調從公布到落實的全過程,多用于官方文書或正式制度。
詞義特征
古代法典中的用例
如《唐律疏議》載:“凡制敕行頒,有違者杖九十”,指皇帝诏令頒布後必須執行,違者受罰。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曆史文獻記載
明代《大明會典》提及:“禮部行頒儀制于天下”,指禮部向全國推行禮儀制度。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近義詞對比
“行頒” 則涵蓋兩者,更具完整性。
使用場景
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研究、法律文本考據或仿古公文(如戲曲、小說),日常表達已被“頒布實施”等短語替代。
注:因“行頒”屬古語詞,權威線上詞典暫未收錄獨立詞條,以上釋義綜合傳統辭書及典籍用例,來源均為紙質權威辭書。如需進一步考據,建議查閱《漢語大詞典》或《中國古代法律用語辭典》。
“行頒”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íng bān,其核心含義為頒布并施行(法令、規章等)。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行頒”即“頒行”,指将法令、制度或規範正式發布并推行實施。例如明代李贽在《複鄧石陽》中提到:“堂堂天朝,行頒《四書》《五經》于天下”,即指朝廷頒布經典文獻供天下學習。
構詞解析
使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語境,如政府發布政策、機構推行規範等,強調從制定到實施的完整過程。
注意事項
若需進一步了解“頒”的字源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辭海》等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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