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頒行。 明 李贽 《複鄧石陽》:“堂堂天朝,行頒《四書》、《五經》于天下。”
“行頒”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xíng bān,其核心含義為頒布并施行(法令、規章等)。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行頒”即“頒行”,指将法令、制度或規範正式發布并推行實施。例如明代李贽在《複鄧石陽》中提到:“堂堂天朝,行頒《四書》《五經》于天下”,即指朝廷頒布經典文獻供天下學習。
構詞解析
使用場景
多用于正式語境,如政府發布政策、機構推行規範等,強調從制定到實施的完整過程。
注意事項
若需進一步了解“頒”的字源或曆史用例,可參考《漢語辭海》等工具書。
行頒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漢字組成:行和頒。
行的部首是行,并且是兩筆,它的意思是行走、做、實行等。
頒的部首是頁,并且是八筆,它的意思是頒布、公布等。
行頒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的意思是頒行。在繁體字中,行頒的寫法與簡體字保持一緻。
在古時候,行頒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漢代時期,行頒可能被寫作“行頒”。
以下是一個例句:
政府決定行頒一項新政策,以保護環境。
一些與行頒相關的詞語有:頒布、公布、頒獎、行政等。
與行頒相近義的詞語有:行政、施行、實施等。
與行頒相反義的詞語有:廢止、廢棄、廢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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