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井田制的意思、井田制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井田制的解釋

[the square-fields system] 中國奴隸社會時期的一種土地制度,把土地劃分成許多方塊,像“井”字形

詳細解釋

即井田。 翦伯贊 《中國史綱要》第三章第一節:“古文獻上說, 周 代實行過井田制……井田制的主要内容是把土地劃分為方塊,井田之中,有公田,也有私田。分得私田的農奴或野人要無償地耕種公田,養活土地所有者。”詳“ 井田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井田制是中國西周時期(約公元前1046年—公元前771年)推行的一種土地制度,其核心特征是将土地按“井”字形劃分為九塊,形成一套獨特的土地分配、耕作和賦稅征收體系。這一制度在中國古代經濟史和社會制度研究中具有重要地位。

一、字義與制度形态

“井田”之名源于其土地劃分的形制。土地被縱橫交錯的溝渠和道路劃分為九個大小相等的方塊,形似漢字“井” 。中間一塊為“公田”,由八家農戶共同無償耕作,收獲歸領主(貴族)所有;周圍八塊為“私田”,每戶農民各耕種一塊,收獲歸己,但需承擔公田勞役和軍賦 。

二、核心内容與運作方式

  1. 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土地名義上歸周天子所有(“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由天子分封給諸侯,諸侯再分給卿大夫。農民僅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土地 。
  2. 勞役地租形式:農民通過集體耕作公田的方式向領主提供勞役地租(“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這是井田制的主要剝削形式 。
  3. 基層組織功能:井田制與“國野”分治的行政體系結合,既是經濟單位,也是軍事(如征兵)和社會管理(如戶籍)的基礎單元 。

三、曆史作用與衰落

井田制在穩定西周社會秩序、保障國家財政收入和兵源方面發揮了作用。然而,隨着春秋戰國時期鐵器牛耕普及、人口增加和私田開墾,土地私有化加劇,公田荒廢,勞役地租難以為繼。各國相繼改革稅制(如魯國“初稅畝”),承認私田合法性,按畝征稅,井田制逐漸瓦解 。

四、學術研究與文獻依據

井田制的記載主要見于《孟子·滕文公上》《周禮·地官·小司徒》《禮記·王制》等先秦典籍。近代學者如郭沫若、範文瀾、楊寬等在其曆史著作中對其性質(封建領主制經濟基礎)和演變進行了深入考辨 。現代研究多認為其是西周土地制度的理想化描述,實際執行可能因時因地而異。

主要參考文獻來源:

  1. 許倬雲《西周史》(三聯書店)
  2. 楊寬《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
  3. 《孟子·滕文公上》(中華書局點校本)
  4. 《周禮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
  5. 郭沫若《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人民出版社)
  6. 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商務印書館)
  7. 李學勤主編《中國古代文明與國家形成研究》(雲南人民出版社)

網絡擴展解釋

井田制是中國商周時期實行的土地制度,其核心是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具有以下特征:

一、基本定義與曆史沿革

井田制形成于商朝,盛行于西周,春秋時期因鐵器農具和牛耕普及逐漸瓦解。土地被劃分為規整的方塊,形似“井”字,中央為公田,周圍八塊為私田。

二、土地所有權與使用規則

  1. 國有屬性:土地名義上歸周王所有,實際由貴族分層管理,農民僅有使用權。
  2. 耕作分配:農民需優先耕種公田(産出歸貴族或國家),再耕種私田(維持自身生計)。
  3. 禁止買賣:土地不得自由轉讓或買賣,貴族需通過周王授權才能調整土地歸屬。

三、制度實質與社會功能

四、瓦解原因

  1. 生産力發展:鐵器與牛耕技術提高了私田開墾效率,土地私有化需求增強。
  2. 稅制改革:春秋時期魯國“初稅畝”等政策承認私田合法性,加速井田制崩潰。

補充說明

井田制雖名義上避免土地兼并,但實際維護貴族特權,奴隸階層僅承擔無償勞動。其消亡标志着中國從奴隸制向封建制轉型。

别人正在浏覽...

八跪缏子别來無恙偪介漕引長爪郎翅翎觸踐撢簡打前失法誅峯岑高密羹匙軌法顧建康鹘鸼護門草火旂獎牌僭逸潔浄解散節餘金帶圍吉普車咳逆昆侖山牢祭量能授官淩突林鐘角流言露幕妙舞哪箇袅袅娜娜盤袅巧诋秦餘望毬路帶日烏日中必昃揉摩叡智山牆稍禮收押帥性遂賢貪癡填骨天醴挑明偷托秃節溛瀤圍碁蝦胊息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