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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僧的意思、方丈僧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方丈僧的解釋

寺院的住持。 清 袁枚 《新齊諧·徐四葬女子》:“ 徐 自外掩門,奔往 善覺寺 ,告方丈僧 圓智 。” 清 沉複 《浮生六記·坎坷記愁》:“西鄰有禪寺,方丈僧與餘交最善。”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方丈僧是漢語中對佛教寺院中最高領導者的特定稱謂,具有明确的宗教與管理内涵。其釋義及權威依據如下:


一、漢語詞典釋義

  1. 本義

    “方丈僧”指佛教寺院中住持(即一寺之主)的居所“方丈室”的負責人,後直接代指寺院住持本人。該詞強調其居住空間與職責的關聯性,體現“一丈見方之室統領全寺”的象征意義。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 引申職能

    作為寺院的核心管理者,方丈僧需總領僧衆修行、寺務決策及法事活動,是宗教權威與行政管理的雙重代表。

    來源:《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


二、宗教地位與要求


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 丁福保《佛學大辭典》
  3. 中國佛教協會《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

補充說明

“方丈僧”一詞融合了空間概念(方丈室)與職能身份(住持),是漢語佛教詞彙中體現“以物代人”的典型範例,常見于古典文獻及現代宗教制度表述中。

網絡擴展解釋

“方丈僧”是漢語詞彙,指佛教寺院中的住持僧人,其核心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定義

“方丈僧”即寺院的住持,是負責管理寺院事務的最高職位僧人。該詞由“方丈”和“僧”組合而成:

二、詞源與文獻依據

該詞在清代文獻中已有使用:

  1. 袁枚《新齊諧》提到“告方丈僧圓智”;
  2. 沈複《浮生六記》記載“方丈僧與餘交最善”,表明曆史上寺院住持常被稱為“方丈僧”。

三、現代用法

當代語境中,“方丈僧”一詞使用較少,更多以“方丈”或“住持”直接指代寺院負責人。其含義未發生明顯變化,仍強調住持的宗教地位與管理職責。

四、相關延伸

如需進一步了解佛教僧職體系,可參考、2、8中的權威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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