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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犯的意思、軍犯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軍犯的解釋

充軍的罪犯。《隋唐演義》第十三回:“老爺坐後堂審事,叫 潞州 解子帶軍犯 秦瓊 聽審。”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軍犯

一、詞義解釋

“軍犯”是明清時期的法律術語,特指因犯罪被判處“充軍”刑罰的犯人。充軍是将罪犯發配至邊遠軍營或衛所服勞役或兵役的刑罰,屬流刑的加重形式。根據《漢語大詞典》,“軍犯”即“被充軍發配的犯人”,其核心含義與軍事流放制度直接關聯。

二、曆史背景與法律依據

  1. 刑罰等級

    充軍按距離分為五等:附近(二千裡)、邊衛(二千五百裡)、邊遠(三千裡)、極邊(四千裡)、煙瘴(四千裡以上)。軍犯需根據罪行輕重發配至相應地區,由衛所收管,從事屯田、修築等勞役或補充兵員。

  2. 法律條文

    明代《大明律》及清代《大清律例》均明确規定充軍刑的適用罪行,如盜竊官糧、逃兵、謀逆從犯等。《清史稿·刑法志》載:“充軍者,明制也……清因之,分五等。”軍犯的管理由兵部與刑部協同負責,押解至戍地後由軍官監管。

三、社會地位與消亡

軍犯被視為“賤民”,地位低于平民,不得脫籍或科舉。清代中期後,因衛所制瓦解及流放成本過高,充軍刑逐漸廢止,光緒年間正式廢除,“軍犯”一詞隨之退出官方文書。


參考資料

  1.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12年),“軍犯”詞條釋義。
  2. 張晉藩《中國法制史》(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9年),明清刑罰制度章節。
  3. 《清史稿·刑法志》(中華書局點校本),充軍刑沿革記載。
  4. 吳豔紅《明代充軍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年),軍犯管理機制分析。

網絡擴展解釋

“軍犯”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含義

軍犯(拼音:jūn fàn)指充軍的罪犯,即古代被判處流放至邊遠地區服刑的犯人。這一用法在曆史文獻中較為常見,例如《隋唐演義》第十三回提到“潞州解子帶軍犯秦瓊聽審”。

二、曆史背景

在古代法律體系中,“充軍”是一種刑罰,罪犯被發配到邊疆或軍事駐地從事勞役或作戰。這類罪犯被稱為“軍犯”,體現了古代“以軍代刑”的制度特點。

三、方言中的特殊含義

在雲南部分漢族聚居地區,“軍犯”被用作方言中的辱罵性詞彙,通常由女性在争吵時用來貶低男性,帶有“肮髒”“下賤”的侮辱意味,而男性則可能回擊以“爛世”。

四、使用場景

  1. 曆史文獻:多用于描述古代司法或軍事相關情節,如小說、史書等。
  2. 方言語境:僅限于特定地區的口語交流,需注意使用場合,避免冒犯他人。

五、相關擴展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刑罰制度或方言文化,可參考《隋唐演義》等文學作品,或查閱地方民俗研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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