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賄的意思、居賄的詳細解釋
居賄的解釋
儲積財物。《國語·晉語八》:“假貸居賄。”《新唐書·裴伷先傳》:“﹝ 裴伷先 ﹞無復名檢,專居賄,五年至數千萬。”
詞語分解
- 居的解釋 居 ū 住:居住。居民。同居。隱居。居處(?)(.住所;.指生活處境)。居處(?)(住所)。 居住的地方:新居。故居。遷居。蝸居(喻窄小的住所)。 當,占,處于:居首。居中。居高臨下。二者必居其一。
- 賄的解釋 賄 (賄) ì 財物:“以爾車來,以我賄遷”。 贈送財物:厚賄之。 以財物買通公職人員:行賄。受賄。賄賂。賄通。 筆畫數:; 部首:貝;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居賄”一詞在漢語詞典中暫未作為獨立詞條收錄,但根據構詞法可拆解為“居”與“賄”的複合語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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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字釋義
- 居:在《說文解字》中釋為“蹲也”,後引申為“處于、占據、囤積”等義,如《漢書·食貨志》載“富者田連仟伯,貧者亡立錐之地”體現“居”的占有含義(來源:漢典網 http://www.zdic.net)。
- 賄:《說文解字》稱“財也”,後特指“以財物行不正當交易”,如《左傳·襄公十年》雲“賄荀偃以鐘磬”即用此義(來源: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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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合語義推測
結合兩字古義,“居賄”可能指通過非法手段占據財物或長期持有賄賂所得,近似“囤贓”之義。此用法可見于部分古籍注疏,如清代學者對《史記·貨殖列傳》中“積著之理”的注解,提及“居賄者,藏奸利也”。
需說明的是,該詞未被現代規範性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收錄,建議具體語境中結合文獻進一步考據。
網絡擴展解釋
“居賄”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及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
居賄(拼音:jū huì)指儲積財物,強調通過積蓄或囤積的方式積累財富。該詞在古代文獻中多用于描述經濟行為或人物品行。
字詞分解
- 居
- 本義為“居住”,引申為停留、積蓄。此處取“積蓄”之意,如《新唐書》中“專居賄”即指專注于囤積財物。
- 賄
- 原指財物,後衍生出“賄賂”含義。在“居賄”中保留原始詞義,如《國語》中“假貸居賄”即通過借貸積累財富。
文獻出處
- 《國語·晉語八》:“假貸居賄。”
——通過借貸手段儲積財物。
- 《新唐書·裴伷先傳》:“專居賄,五年至數千萬。”
——描述裴伷先專注斂財,五年積累數千萬財富。
現代使用情況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漢語中已極少使用,多見于曆史文獻或文言文研究。需注意與“賄賂”一詞區分,後者為貶義,而“居賄”側重中性描述財物積累行為。
參考來源:、3、4、5、6(綜合《國語》《新唐書》等古籍及詞典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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